镇康县商务局关于《镇康山哥水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拨付<镇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一标段>部分项目资金的请示》的批复 |
来源: 作者:镇康县商务局 时间:2018-10-1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镇康山哥水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镇康山哥水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拨付< 镇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一标段>部分项目资金的请示》(公司办〔2018〕27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拨付镇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100万元给你公司。 二、资金到账后一定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推进。 镇康县商务局 2018年10月16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