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标桩立界二期建设方案(草案汇报提纲)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标桩立界二期建设方案》起草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镇康县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规范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切实推进自然保护区标桩立界工作,县林草局、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完成一期标桩立界后,联合编制了《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标桩立界二期建设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该《方案》第一部分是项目概况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99年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989号)文件批准建立,批准面积36970公顷20234月省政府批准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分为竹瓦、大黑山、忙丙后箐、薄刀山、雪竹林山共五个片区,总面积36241.38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4.3%,森林覆盖率90.14%二期项目拟建设区碑13块、界桩458棵(范围桩234棵、功能桩224棵)。第二部分是建设目标。通过自然保护区标桩立界建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实现对保护区精准管理为镇康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环境安全奠定坚实基础。第三部分是标桩立界原则。自然保护区应设置完善边界范围及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界桩、界碑,设计和设置应与自然环境协调,不得破坏自然景观和自然遗迹。第四部分是标桩立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和《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等规定。第五部分是目标、范围、内容及规模建设区碑13块、界桩458棵(范围桩234棵、功能桩224棵),实施范围为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第六部分是项目资金来源及估算。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统筹解决项目总投资为115.68万元,其中:区碑13块(每块为1.5万元19.5万元),范围桩234棵(每棵为0.15万元35.1万元),功能桩224棵(每棵为0.17万元38.08万元),宣传、设计、检查验收等其他工作经费23万元。第七部分是工作步骤。2023825日前完成方案编制,2023915日前完成物资准备(含招标)202310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20231130日完成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实施主体为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及要求。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县林草局局长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请求研定事项

请予审定《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标桩立界期建设方案》,统筹天然林、公益林管护资金、植被恢复等经费解决标桩立界二期建设资金115.68万元

汇报完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