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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镇康县推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2-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和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基础教育学校校长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职业化基础教育学校校长队伍,推进镇康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起草依据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9 号)《临沧市推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临教体联发〔2022〕18 号)等文件起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十个部分构成:一是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和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基础教育学校校长管理体制机制要求的指导思想。二是明确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平等公开、竞争择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动态管理;梯队培养、分级聘任的实施原则。三是明确了从校长职级制的管理、评定、选聘、考核、奖励、专业化发展等方面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健全落实相关管理体制机制的目标任务。四是明确了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教育体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五是明确了实施范围及对象是全县各级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含村级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含乡镇中心学校、完全小学)、普通高中在编在岗正职校长。六是明确了“五级”职级设置和办学思想、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任职资历和办学成效五个部分的指标量化计分评定标准。七是明确了职级评定主体、职级申报条件、评审认定方法、评审认定程序、组建职级申诉委员会的职级评定办法。八是明确了校长的选聘任用按照县局级、乡镇级的管理权限,在已评定校长职级的人员中科学合理地进行选聘和任用校长,实行聘用任期制。九是明确了考核、奖励、监督、降级退出、交流、培训、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等七项激励和保障机制。十是对部门职责、宣传引导、工作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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