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在云南的落地实施工作,省领导对贯彻落实好《意见》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基于我省是林草资源大省,是全国重点林区,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均居全国前列,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22个被国家区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是全国森林草原防火重点省份。近年来,受降水偏少、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野外火源难管、边境火灾难控、地形复杂难扑救等多重影响,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难度不断加大,面临形势日趋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加快构建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综合能力,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结合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与多年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编制出台《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增强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意见》要求,提出了符合云南实际的贯彻落实措施,共10个部分30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工作重心、治理方式、基础建设、火灾扑救、安全建设“五个纵深拓展”。全省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提高,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至第九部分是重点工作部署。结合云南有效经验做法,借鉴其他省份好的做法,对扛牢火灾防控责任、建强组织指挥体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完善防火基础设施、突出科技赋能、科学安全高效处置、提升依法治火水平等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作了针对性部署。
落实责任是确保防灭火工作末端见效的根本保证。《实施意见》提出了通过适时发布总林长令、防火命令、层层签订责任状、清单化明确责任措施等,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行业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针对我省“山高坡陡、基层应急处置力量薄弱,难以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实际,对以水灭火建设和各级各类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建队规模进行了明确,对经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指挥员队伍建设”单独作为一条落实国家“健全指挥体系”的具体举措,明确了成绩突出的,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部分是强化保障措施。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考核等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及时足额保障护林员劳务报酬,要求完善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林长制等考核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三)关于任务落实
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实施意见》对每一条政策措施进行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