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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尾镇人民政府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18 18:44 点击率:

  监督索引号53092400855301000

  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尾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尾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镇、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4、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全面实行“一站式”、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服务形式,方便群众办事。

  5、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6、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加强民族宗教的管理,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加强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监管,确保广大农民群民主权利的合法行使。

  9、进一步加强对上级部门派出(驻)凤尾镇机构的指导和协调,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派出(驻)机构的党群组织的管理,妥善处理好与派出(驻)机构的工作关系。

  10、承办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稳定增长为目标,各项指标圆满完成。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考核指标化,镇域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19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2.26亿元,同比增长12.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2506元,同比增长10.8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9592元,同比增长10.7%;招商引资协议资金5.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25万元,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02万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42亿元,贷款余额1.17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以内。

  2.以促农增收为主线,产业培育卓有成效。我们围绕稳粮、扩经、提质、增效的产业发展总要求,巩固提升甘蔗、核桃、茶叶、坚果、咖啡、畜牧六大产业,18万亩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实现提质增效。新建蔗区道路38公里,完成坡改梯2060亩,引导农户流转土地1270亩,培育甘蔗种植大户13户,新植甘蔗3243亩,蔗园保有面积达1.4万亩,实现总产值2720万元;6万亩核桃基地管护率达100%,5.7万亩进入挂果期,产量达3700吨,实现收入875万元;1.2万亩茶叶产量达1100吨,实现收入3300万元;澳洲坚果基地面积达3万亩,其中1.4万亩进入挂果期,产量达750吨,实现收入1050万元;1.5万亩咖啡基地产量达2200吨,实现收入440万元;新植香料烟1771.6亩,预计实现收入500余万元;积极培育养殖大户,畜牧业健康发展,实现以生猪、肉牛、土鸡为主的畜牧业收入4600万元。

  3.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一是道路交通条件大幅改善。投入3890万元,完成小水井村天生桥自然村道路、凤明线至仁和村小甘塘自然村道路、凤明线至仁和村白坟寨自然村道路、芦子园村小落水自然村进村道路、大柏树村荒田自然村进村道路、稻香园道路、红茶厂道路、粮油加工厂道路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凤流线至大柏树村荒田自然村道路、大柏树村等平桥至大坝村独水井自然村道路、大坝村黑龙塘产业道路、仁和村搬旧寨自然村进村道路等建设项目。二是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覆盖。投入342万元,全面完成凤尾村和平新村、桥头组,芦子园村小河边矿区移民搬迁铁厂安置点,芦子园村三台山,大柏树村大河边、荒田、明山、新村、忙汞坝,小水井村天生桥、热水河自然村饮水修缮工程,水质鉴定全面达标,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100%。三是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投入570万元,全面完成芦子园村小落水自然村、凤尾村轩莱自然村两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大柏树村大柏树自然村村庄功能提升项目、大坝村大谷地安置点道路、凤尾村轩莱安置点道路等项目建设。四是产业配套设施健全完善。投入1361万元,全面完成仁和村忙窝坝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凤尾村丙弄坝大沟修复改造工程、香料烟产业用水管网建设工程,建成使用大坝村大谷地安置点集中养殖小区、凤尾村轩莱安置点集中养殖小区,稳步推进大柏树村荒田茶厂、芦子园村小落水自然村生态旅游农家乐建设项目。

  4.以高质量脱贫为目标,圆满通过各项考核。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2019年2月高质量通过贫困县退出省级第三方评估,5个贫困村如期出列,脱贫攻坚由集中攻坚转向全面巩固提升,2019年11月实现剩余的53户151人脱贫出列,并顺利通过省级扶贫成效考核检查,实现零举证。至此,全镇608户235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面清零,凤尾的绝对贫困史在我们的奋斗中终结,全镇人民昂首阔步迈上了全面小康新征程。

  5.以典型示范为引领,乡村振兴有序衔接。一是精心编制乡村规划。聚焦市委提出的“15178”工作目标,用好用活“四个清单”,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共完成125名公职人员备案,成立50个村庄规划小组,对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编制“两图一书一表”,实现有特色、有乡愁、有温度、可实施的村庄规划全覆盖。二是深入实施“百千工程”。先行实施凤尾村傣族寨、和平新村2个乡镇驻地示范村,小水井村白沙沟、大团山2个公路沿线示范村,凤尾村丙弄坝产业示范村,芦子园村小落水旅游示范村建设,重点打造凤尾村轩莱特色示范村,充分发挥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作用。三是扎实开展“六项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行垃圾分类和清运处理,公共卫生集中清扫、村庄保洁收费、农户卫生评比等制度长效落实,52个自然村保洁员服务管理率达100%;全力推进“厕所革命”,完成标准化卫生厕所改造376户。

  6.以绿色发展为抓手,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突出“生态美、发展美、风气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持续推进“六长制”责任落实,凤尾河、芦子园河、忙窝小河城区段清淤除杂常态化开展。

  7.以保障民生为着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一是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政府、家庭、社会、学校齐抓共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压实,控辍保学成果显著,全镇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二是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三是社会保障切实加强。评定农村低保387户625人,累计救灾、救助、扶持困难群众937人次,享受特困供养416人次,享受孤儿救助48人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5255人次,61名精神病人享受免费服药服务,共计发放种粮补贴、城乡低保、困难救助等惠农资金1907.87万元。落实贷款扶持创业,完成贷免扶补2户,小额担保贷款9户。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累计转移就业1550人次。

  8.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抓手,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主题教育取得实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从实抓好8个专题学习,通过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大党员干部信仰之基更加牢固,精神之钙更加充足。二是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三是依法行政更加高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答复率达100%,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干部职工作风进一步转变,民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凤尾镇人大

  2.凤尾镇人民政府

  3.凤尾镇党委

  4.凤尾镇财政所

  5.凤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凤尾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

  7.凤尾镇水务服务中心

  8.凤尾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9.凤尾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凤尾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合计298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9.99万元,占总收入的81.18%,比上年同期增加119.16%,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调整工资标准;其他收入561.04万元,占总收入的18.82%,比上年同期减少40.38%,主要原因为上级部门专项经费预算压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合计278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32万元,占总支出的48.6%,比上年同期增加2.79%,主要原因为职务职级晋升,部分在职干部职工调整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津贴标准;项目支出1433.63万元,占总支出的51.4%,比上年同期增长44.36%,主要原因为加大乡村振兴发展,加大投入产业;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尾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5.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1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务职级晋升部分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凤尾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3.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0.56万元,同比增长44.36%,主要原因为加大乡村振兴发展,加大产业投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04%。与上年对比增加803.19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各类社会保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3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5.农林水支出12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6.卫生健康支出5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的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7.其他支出3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芦子园村小落水文体活动场所项目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2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7.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用车审批,严控接待标准及随餐陪同人员、压缩车辆及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33万元,下降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万元,下降58.89%,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用车审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3万元,下降88.68%,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审批流程、严控接待标准及随餐陪同人员、压缩接待费用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审批流程、严控接待标准及随餐陪同人员、压缩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万元,占63.45%;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占36.5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及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接待人次387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3元,同比下降6.4%,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力缩减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凤尾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19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9.5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02.07万元,累计折旧203.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98.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67万元,累计折旧1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1.8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1.9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65.28平方米,账面原值1.4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96.34 949.52 198.82 113.3 54.41
31.11

4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凤尾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凤尾镇人民政府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85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