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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3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1-06 10:20 点击率: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镇康县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二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小程序报送;三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咨询电话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83-6632923

南伞市场监管所: 0883-6630402

凤尾市场监管所: 0883-6624315

勐捧市场监管所: 0883-6890033

勐堆市场监管所: 0883-6919687

军赛市场监管所: 0883-6632923

木场市场监管所: 0883-6632923

特此通告。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