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康县中医医院不合理收费等违约案
2022年11月,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镇康县中医医院存在不合理收费、过度检查、将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用药并纳入医保报销等违约行为,依据《临沧市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对镇康县中医医院存在的违约问题给予督促医院履行服务协议,约谈、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费用本金的合并处理。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993.78元已全部退回医保中心指定账户。
二、镇康县人民医院不实收费等违约案
2022年11月,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镇康县人民医院存在不实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将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用药并纳入医保报销等违约行为,依据《临沧市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对镇康县人民医院存在的违约问题给予督促医院履行服务协议,约谈、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费用本金的合并处理。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24643.86元已全部退回医保中心指定账户。
三、镇康弘达医院不实收费等违约案
2022年11月,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镇康弘达医院存在不实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将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用药并纳入医保报销等违约行为,依据《临沧市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对镇康弘达医院存在的违约问题给予督促医院履行服务协议,约谈、限期整改、拒付违规费用本金的合并处理。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4264.40元已全部退回医保中心指定账户。
四、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镇康南伞佳源小区连锁店为暂停“特慢病”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结算违约案
2023年1月,镇康县医疗保险中心在日常检查发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镇康南伞佳源小区连锁店存在转借定点药店医保结算系统为暂停“特慢病”结算的其他零售药店结算医保费用等违约行为。依据《临沧市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对一心堂南伞佳源小区店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自2023年2月1日起解除与该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二是追回和拒付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607.80元;三是缴纳违约金134292.66元。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和违约金已退回医保中心指定账户。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