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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系列解读之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为民营经济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1-02 13:48 点击率:




快发展民营经济,事关云南省现代化建设全局。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民营经济发展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谋划,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制度,定期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企业在哪里落地,组织覆盖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在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立新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7家非公企业党组织加强企业基层党建,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组织保障、示范引领的作用。祥云县还按照产业相近、便于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将云南祥云经开区22家非公企业党组织分别划入金属冶炼加工、新型建材和先进装备制造、高原特色农产品、环保新材料和新能源4个“红色工圈”非公企业党建联盟,构建“一链一联盟、一企一支部”产业链党建矩阵。


  目前,云南省正持续强化非公党建,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红色引擎”,建立省工商联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推动商(协)会党建工作向会员企业拓展、向行业延伸,实现所属商(协)会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着力强化组织建设,理顺所属商会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直属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管理。同时,为民营经济人士提供广阔的政治舞台,征集转化建议提案线索40件(条),报送全国工商联团体提案3件,报送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团体提案14件,其中《关于云南打造全国一流咖啡消费品牌的提案》被列为省政协重点提案。


  今年以来,瑞丽市在做好企业洽谈、签约工作的基础上,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模式,严格项目跟踪督办制度,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同时,持续开展“招商服务进万企”活动,重点围绕已签约未落地、已落地未投产的项目,及时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营造“亲商、爱商、护商、扶商”的良好氛围,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对政府部门的服务状况说真话、报实情、建诤言,通过“满意”为服务好的部门“点赞”,客观公正对服务不到位的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从2017年起,云南省连续6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评议工作。2019年开始,省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该项评议纳入对省级30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评分占服务测评板块的10%。目前,昆明、昭通、保山等11个州(市)及64个县(市、区)已将该项评议结果纳入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年度综合考评或大比武营商环境考评,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干成效显著。


  切实畅通沟通诉求渠道。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省网上信访平台、省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平台等平台,畅通问题受理归集反馈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大力推介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产品品牌,助力民营企业增强影响力、提高竞争力。自2018年起,云南省持续加强“云系”“滇牌”农业品牌建设,连续举办5届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制定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和消费指南,持续加强品牌推介,“绿色云品·产地云南”认可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为加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云南省颁布实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上升固化为地方性法规,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出台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和服务质效。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编制印发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协同发力。


  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已经到来,全省上下正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增添强劲动力!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