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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410001
标    题 军赛乡供电所未经居民同意拉线过房顶
手    机 135****1429
身份证号 5335**********1611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信件内容

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你们好!我是军赛乡南帮木村的村民,由于我父母在外务工十多年未归,我也在北京读书工作多年,军赛乡供电所在6年前未经户主同意,擅自种电线杆、拉电线经过我家住房房顶、院子上空,侵犯了我们的住宅权益,给我们日后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这栋老房子建盖已有20多年,为一层平房,现已老化,岌岌可危,所以家里准备在原地盘上重建房屋,因为生活需要,需加盖二层。但由于电线杆和电线架设问题,无法建盖新房。

我们联系军赛供电所挪杆移线,对方称:电线与房顶距离合规,所以要迁移的话,护主需自行承担材料及施工费用大约6千元;要么等待站台整改,但不保证要等多少年;要么户主只盖一楼。

综合以上,我们的诉求是:挪走未经我们允许拉的电线,迁移费由供电所承担。因为他们在拉线时未经居民同意,拉线时房子也已经出现老化迹象,他们未考虑到居民房屋后期建盖问题,他们因工作疏忽或者自作主张拉线的行为造成了今天的后果,严重损害了户主的宅基地权益,后果需要他们来承担。

我们祖祖辈辈居住生活的地盘,为什么还不能自建二楼?(周围都是二、三楼)

为什么不跟我们打声招呼拉线过房屋?

我们不但没得到占地补偿,还要为此承担一笔迁移费?

这种无头冤苦影响了我们家的生活,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督促、裁定,让供电所承担责任、挪杆移线。

军赛乡南帮木村居民 户主:李文安

2024.4.10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你好!根据你的诉求,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县供电局和军赛乡人民政府进行处理,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4月12日,军赛供电所副所长杨建忠和军赛村委会、乡政府人员一同到军赛村南帮木寨子对李文安用户进行客户走访,详细了解李文安用户反应内容“军赛乡供电所未经居民同意拉线过房顶”问题,经现场核实,该用户35kV 军赛变10kV 忙吉利线南帮木台区供电,跨房线路为南帮木台区A:7 杆至A:7.1杆导线,线路为绝缘导线,对房垂直安全距离约为3米,满足供电安全要求,现李文安用户需重新建房,致使线路高度不能满足规划建房高度,需对该线路进行迁移处理。
    (二)处理情况:经现场沟通,镇康供电局开展移杆处理,计划于4月30前完成现场勘察及工作计划上报,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移杆工作。用户对移杆处理措施表示满意。

2024年4月12日

处理时间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