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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110513594872116
标    题 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姓    名 李*
固定电话 133******52
手    机 133****0052
邮    箱 2********0@qq.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0年11月05日
信件内容 请问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流程如下:家长需要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到辖区派出所完成新生儿落户手续,落户手续完成后,需携带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簿、准生证到所在乡镇政府的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手续也需要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完成,完成参保登记后即可进行相关医疗费用报销,具体业务办理您也可咨询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883-6630191,0883-6630418。
处理时间 2020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