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山哥水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镇康山哥水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拨付<镇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一标段>部分项目资金的请示》(公司办〔2020〕7号)已收悉,2020年11月6日上午,我局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拨付镇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1925498.65元给你公司。
二、资金到账后一定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此复。
镇康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