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财监〔2020〕21号)以及《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发〔2020〕14号)要求,县财政局将对相关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政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单位
(一)资产评估机构 临沧弘光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行政事业单位 镇康县南伞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对临沧弘光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备案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范性等进行检查。
(二)对镇康县南伞镇人民政府2020年9月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会计核算不实,特别是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骗取套取、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发票等问题。
四、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组长: 尚永超
组员:张四平、李建林、鲁兴荣、伍光琴、赵正月
联系电话:6630348
镇康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