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10号 |
| 办公电话 | 0883-6632018 |
一、概况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前身为镇康县卫生防疫站,系1964年与永德分县后组建的卫生防病机构。历史上曾数度分合与迁址:1964年与永德分县后迁址忙丙,于3月成立镇康县卫生防疫站;1967年由忙丙迁至凤尾;1968年县卫生防疫站被撤销,与县人民医院、县妇幼站归并办公;1971年根据中共中央〔1970〕31号文件精神再度重组成立镇康县卫生防疫站;2002年4月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行政监测与技术检测职能分离后,县卫生防疫站更名为“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增挂“镇康县卫生检验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在县委、县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检验与检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等项职能。同月8日,县编委下发了《镇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县卫生防疫站更名的通知》(镇编字〔2002〕1号文),明确了机构级别为事业正科。2006年9月随县城搬迁由凤尾迁址南伞。
为整合资源和技术优势,规范开展农村水质检验检测工作,2015年9月市政府办下发《关于推进农村饮用水质达标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98号),明确将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由县水务局划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口建设。县编委以《镇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水务局请求设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的批复》(镇编字〔2015〕22号)落实了机构、编制、职能“三定”方案,2015年11月10日,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镇康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牌子。2024年3月26日,根据《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转水质检测职能职责的批复》(镇编办字〔2024〕35号),将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职能职责由县水务局划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职责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科(镇康县卫生检验中心)承担。
随着疾控机构体系改革深入推进,2023年12月15日,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康县卫生监督所挂牌成立。2025年7月4日,《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镇编字〔2025〕7号),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镇康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加挂镇康县卫生监督所牌子。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受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委托,以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镇康县卫生健康局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
二、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工作
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治,包括鼠疫、霍乱、疟疾、肺结核、艾滋病、登革热、麻风病、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免疫规划;卫生检验与检测;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
三、表彰情况
2020年11月,荣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
2020年11月,荣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荣誉;
2021年4月,荣获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
2021年12月,荣获临沧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感动临沧2021年度人物”(临沧道德模范)称号;
2022年11月,荣获全国总工会、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先进单位”荣誉;
2023年12月,荣获中共镇康县委 镇康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四、领导班子配置情况及成员信息
根据《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镇编字〔2025〕7号)文件核定,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领导职数为:主任(所长)1名(副科级),副主任(副所长)2名(股级);其他股级领导职数13名。目前中心实有配置领导为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内设科室科长8名(股级)。
陆贵平,男,彝族,1982年10月生,无党派,专科学历,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2007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镇康县卫生监督所所长、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副院长〈兼〉。
李国红,男,彝族,1976年9月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中心副主任。
宋忠艳,女,汉族,1981年3月生,无党派,本科学历、医学检验专业,副主任技师,200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