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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清理整治违章搭建,共建美好家园
发布日期:2025-05-28 09:13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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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消除城市住宅小区违章搭建带来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建设秩序,优化人居环境,打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住宅小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持续开展城市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

一、哪些行为属于违章搭建

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各类商品房、单位自建房、集资建房、房改房等住宅小区内,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到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在既有建筑上擅自加(改、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开挖地下空间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公共部位、公共场地、公共设施、居住区绿地进行违法搭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破坏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对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造成较大影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

二、违章搭建清理整治依据是什么

城市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云南省城镇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清理整治规划工作指引》《云南省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指引》《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新建、搭建,侵占公用通道、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相邻建筑安全,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日照,临时建设工程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等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

三、违章搭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按照《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相关规定,城市住宅小区违章搭建一经认定,必须限期整改或拆除,拒不整改或拆除的,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对违章搭建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应该带头拒绝违章搭建、带头主动拆违清违,有违建行为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由职能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四、面对违章搭建我们该做些什么

广大住宅小区业主要知法守法,坚决抵制违章搭建行为,从我做起不占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消防救援通道和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位置实施违章搭建或私自开展种植养殖等行为。要积极宣传相关的规划法律法规和小区违章搭建带来的危害,主动动员亲朋好友和身边邻里主动拆违清违。要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承担社会监督责任,积极劝导、制止违章搭建行为,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搭建行为,及时投诉举报。

违章搭建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3-6632116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83-6631288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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