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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忙丙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暨突击尿检专项行动
日期:2026-04-13 09:23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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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严防矫正期间出现吸毒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3月24日,镇康县忙丙司法所联合忙丙派出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并同步开展突击尿检工作,全面排查涉毒风险隐患,切实压实社区矫正监管责任。

集中教育强引导,以案释法敲警钟

集中教育环节,忙丙派出所教导员结合基层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授课,重点讲解了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赌博、吸毒等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认清违法成本,增强法治意识。针对吸毒这一高风险违法行为,授课人员详细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吸食、注射毒品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授课过程中,教导员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了社区矫正对象违法后“行政处罚—收监执行”的连锁反应,着重强调,社区矫正并非“法外之地”,矫正期间一旦发生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更可能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失去在高墙外接受矫正、回归社会的宝贵机会。

随后,忙丙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办法,重申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各项监管要求,要求全体矫正对象时刻绷紧法治之弦,珍惜矫正机会,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不越法律红线、不触行为底线,主动接受监督管理,积极改造自我。

突击尿检严排查,筑牢涉毒防火墙

集中教育结束后,司法所与派出所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立即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突击尿检工作。检测过程严格规范、全程留痕,由派出所民警负责现场监督,司法所工作人员逐一核对矫正对象身份信息,严格按照检测流程操作,确保检测工作“不漏一人、不换样本、不走过场”,  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涉毒风险。

本次突击尿检共对1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检测,所有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涉毒违法行为。此次突击尿检不仅有效排查了涉毒安全隐患,更对社区矫正对象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进一步增强了全体矫正对象识毒、防毒、拒毒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筑牢了涉毒防线。

两所联动聚合力,共护辖区平安稳定

此次“集中教育+突击尿检”专项行动,是忙丙司法所与忙丙派出所深化“两所联动”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执法,形成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双重监管合力,有效弥补了单一监管短板,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忙丙司法所将持续深化与派出所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两所联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突击检查等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的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切实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矫正思想偏差,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为辖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以案释法】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涉毒违法行为处置等核心内容开展,提炼的核心法律知识点如下:

一是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相关监管规定,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不得实施寻衅滋事、吸毒等任何违法行为;  

二是吸食、注射毒品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三是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实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被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

真实案例:湖北省恩施市社区矫正对象曾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在社区矫正期间接受监管。然而曾某不思悔改,在离矫正期满不到两个月时,伙同他人吸食冰毒及麻果,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行政拘留10日。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发现该情况后,认为曾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规定且情节严重,遂向社区矫正管理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曾某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六个月。

该案例深刻警示,社区矫正并非“法外之地”,矫正对象若无视法律规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失去社区矫正的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印证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凸显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强化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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