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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6-06-01 11:11
作者: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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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镇康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

1.以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免费接送等方式诱导无住院指征参保人、非精神疾病患者、老年人等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医疗文书、空刷套刷医保凭证,利用职务便利、死亡人员信息骗保等欺诈骗保行为;

2.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超量开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

3.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虚开检查治疗项目,倒卖“回流药”;

4.未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违规线下采购行为;

5.无真实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利用“进销存”系统做假账套取骗取医保基金;

6.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7.内外勾结、欺诈骗保,或为非定点机构提供结算服务。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

1.空刷套刷医保卡、串换药品耗材、伪造处方售药;

2.倒卖医保“回流药”,诱导参保人集中购药、冲顶消费;

3.为非定点机构代刷医保、提供结算服务,虚开发票;

4.不执行实名购药规定,留存医保凭证牟利。

(三)参保人员及相关人员

1.出借、转让医保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2.虚构就医票据、重复报销,套取基金倒卖药品;

3.职业骗保人勾结医药机构,组织虚假就医购药;

4.虚构劳动关系、虚报缴费基数、虚假承诺配偶未就业等生育津贴骗保行为。

(四)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1.有案不查、隐瞒不报、包庇纵容、以案谋私、权力寻租;

2.内外勾结侵占、挪用、骗取医保基金;

3.在定点准入、资金拨付、稽核执法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

4.审核把关不严、监管失职失责,导致基金流失。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实事求是,详细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事实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诽谤他人,或者多次恶意重复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工作承诺

(一)严格保密保护。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扩散举报信息,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二)依规核查处置。对收到的有效举报线索,我们将逐一登记、分类梳理、专项核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三)及时反馈结果。对实名举报线索,核查办结后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对举报属实、为挽回医保基金损失作出贡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83-6630191(工作日8:30—12:00、14:30—18:00),举报受理人:杨建。

(二)电子邮箱zkxybj@126.com。

(三)邮寄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学子路39号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770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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