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审计局:
2025年2月10日至4月15日,镇康县审计局对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和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根据镇康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镇政审报字〔2025〕4号),现就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重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
县产业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审计反馈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审计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产业中心党组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彭国宇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姚正菊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强化在整改过程中的工作督查、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针对反馈意见,县产业中心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全程跟进督导。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中心党组各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聚焦问题,切实整改
(一)关于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做2025年度预算时已将房屋租金收入纳入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整改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将年度出租的房屋租金收入纳入非税收入预算管理。
(二)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部分支出预决算之间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细化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精准性。
整改措施:细化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精准性。
(三)关于镇康县本级制定的政策补贴资金未发放13699098.41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产业中心通过认真核实,相关请示报告计划近期上报镇康县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积极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向财政争取资金,尽快完成资金支付工作。
(四)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未将应付款项纳入财务核算导致债务不实,涉及金额3080785.8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及时将账外欠款纳入会计核算,并积极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向财政争取资金化解欠款。
(五)关于存量资金结转结余两年以上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0000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根据《种植业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300万元作为种植业贷款的风险金委托镇康县信用合作联社管理,需等到农户贷款全部到期后根据还款情况进行结算方可将结转结余资金交回县财政。
整改措施:按照相关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将结转结余全部资金交回县级财政统筹。
(六)关于拉用上级专项资金3550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会计已在2025年12号凭证进行财务调整,确保此笔资金在以后使用时专款专用。
整改措施:将所涉资金收回、调整账务,同时确保各类资金专款专用。
(七)关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2024榨季良种良法补贴未完成兑付10418804.9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镇康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截止2025年6月23日已全部完成兑付,兑付率100%。涉及 2021-2024年共7072.54万元(2021年1934.65万元,2022年1157.21万元,2023年1797.64万元,2024年2183.04万元。)
整改措施: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并向财政争取资金拨付,及时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八)关于对农户政策宣传不到位,签订种植服务合同时将补贴款以种蔗扶持方式进行代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与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和镇康县华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对接核实,自2021/2022榨季—2023/2024榨季,镇康县华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机械化作业服务共涉及2451户(2021/2022榨季1119户、2022/2023榨季598户、2023/2024榨季734户),及时与补贴对象进行沟通,解释清楚补贴政策,让补贴对象完全知晓应享受的补贴资金情况,并要求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与镇康县华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在2024/2025榨季的机械化作业服务中,重新完善合同,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2025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4〕16号)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与镇康县华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不得以国家良种良法补贴作为合同款支付给镇康县华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二是要求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在与农户签订三方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国家良种良法补贴用于支付服务款的事实,不得以“榨季种植扶持款项”等笼统的说法进行表述,并充分尊重农户意见,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三是加强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宣传,确保农户知晓应享受的补贴资金情况。
(九)关于良种补贴未直接兑付到种植农户509383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2023/2024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的补贴兑付过程中,涉及74户的补贴资金未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而是将良种补贴兑付到农务员指定账户,经与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核实,实际已将良种补贴兑付到农务员指定账户71户400978元(第一批发放),另外3户108405发放时直补到户(第二批发放)。通过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结算后,71户补贴资金按其使用种植扶持款实际情况进行多退少补,已全部结清。并要求镇康南华勐堆糖业有限公司在2024/2025榨季的糖料蔗良种良法补贴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2025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4〕16号)执行,不得代扣补贴对象应享受的补贴资金作为企业种植扶持款项。
整改措施:加强对良种良法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补贴发放到应享受补贴对象上,不得向非种植主体账户兑付或超额兑付国家良种良法补贴。
中共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