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醇基燃料在颜色、气味和口感上与白酒极为相似,从视觉上难以区分。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是毒性较强的危险化学品,误食后会导致失明甚至死亡。醇基燃料、甲醇极容易与日常饮用的散装白酒混放错用、错拿,造成误饮中毒事件发生。为严防误饮醇基燃料、甲醇中毒,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如下:
一、使用液态醇基燃料、甲醇作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对于液态醇基燃料、甲醇必须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严禁与食品、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并在盛装容器上张贴“有毒燃料”“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同时,应当在醇基燃料中添加有色染料,以便在视觉上与白酒产生明显颜色差异,防止误饮误食。
二、广大消费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不购买、不饮用无合法来源、无标签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的散装白酒、泡酒,切勿私自勾兑、泡制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散装白酒和泡制酒,要高度警惕,不要购买和饮用。
三、严格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或来源不明、无合法合格证明的散酒,严防甲醇中毒和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等事件发生。
四、饮用醇基燃料、甲醇中毒后,初期症状包括头晕、头痛、呕吐、腹痛、全身无力等,其中,视神经受损最为典型。消费者饮酒后,若发现有醉酒症状同时伴有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尽快送医。
五、各乡(镇)要落实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常识,告知白酒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白酒安全防控风险和预防醇基燃料中毒应对措施。
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积极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泡制、不饮用非食用物质泡酒。
如发生误饮中毒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广大群众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