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为确保我县“五城共建”(建设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进一步深化加强城市管理,营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氛围,提升文明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县城区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曝光内容1.大声喧哗,争吵谩骂,酗酒滋事;2.踩踏、躺卧公共座椅,在公共交通工具内追逐、攀爬、霸占座位或者强迫他人让座,妨碍他人乘坐;3.侵占、损毁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4.遇有突发事件时,不服从现场指挥,不配合应急处置措施;5.乱扔烟头、果皮、口香糖、饮料瓶等...
日期:2024-11-01浏览:1143 次
滇公网安备530924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