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康县人民医院串换收费等违约案2024年3月,镇康县医疗保险中心根据《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发现问题对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4〕20号),组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镇康县人民医院存在串换收费、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将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纳入医保结算违约行为,根据《2024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镇康县人民医院违规问题给予督促医院履行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费用本金的合并处理。目前,违规金额40094.76元已全部退回县医保中心指定账户。...
日期:2024-05-21浏览:9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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