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忠良、李民、李斯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3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李海兰(已故) | 合同编号:2006-041(商品房购销合同) | 镇康县南伞镇泰安路旁疆城家园8幢2单元101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住宅 | 112.97㎡ | 李忠良、李斯、李民 | 继承人继承李海兰所属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