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时政要闻 >> 通知通告 >> 正文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5-02-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街梅、李建雨、李建波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1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继承公告(李街梅、李建雨、李建波).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