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1-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镇康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主动、及时、规范,扩大公众参与、强化政民互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进行了公开,对涉及司法行政职责范围内的文件、信息、工作动态等进行了主动公开,共公开发布信息共246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已发布信息的监测,对县政府反馈的错敏信息及时纠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及时对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公示,为群众搭建更好地信息查询平台,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接收上级的检查督导。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镇康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镇康县南伞镇永安路38号,电话:0883-6630587,邮箱:ynzksfj@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二是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需提升,有时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统一管理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