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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1-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2022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紧紧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扎实苦干,全力推进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较好完成我局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2022年,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及时依法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机构改革后,发改部门职能发生重大变化,工作任务量大幅增加,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事多人少,所以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情况,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加强和上级信息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公开规定公开的信息。同时,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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