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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来源:镇康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4-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公地址:镇康县南伞镇永安路38号

联系电话/传真:0883—66303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国斌

联络员:陈咏婷

邮政编码:677004

邮箱地址:ynzksfj@163.com


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一)镇康县司法局是镇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镇康县社区矫正大队)、行政复议案件管理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审批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普法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公证工作管理股)9个内设机构及政工办(警务室)。

(二)镇康县司法局派出机构7个,机构规格均为不定级。分别为:镇康县司法局南伞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勐捧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凤尾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勐堆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忙丙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木场司法所、镇康县司法局军赛司法所。

(三)镇康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9个。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镇康县公证处、镇康县司法局南伞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勐捧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凤尾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勐堆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忙丙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木场法律服务所、镇康县司法局军赛法律服务所。

二、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支持、协助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管控、康复、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乡(镇)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协助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及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地址

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永安路38号,邮编:677704。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镇康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883-6630587

办公室负责人:张咏婷

六、负责人姓名

镇康县司法局局长:陈国斌

邮箱: ynzks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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