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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政局机构职能信息


来源:镇康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镇康县南伞镇和顺路18号
0883-66304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红琼联络员:段福梅
邮政编码:677004邮箱地址:zkxmzjbgs@163.com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规定权限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指导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负责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民政局设 5个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综合考评、政务协调、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群团组织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并指导和监督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民政统计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承担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相关工作。承担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

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注销、变更、日常管理和执法监

督工作。

拟订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三)社会救助股。牵头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和 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承办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财政、市财政、县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研究拟订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本县与外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镇康县行政区域和地名志、地名图编制管理。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拟订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

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和顺路18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3-6630458;传真:0883-6633803;

邮箱:zkxmzjbgs@163.com

六、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李红琼;

办公室负责人: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红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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