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文物管理所机构设置和办公地址 |
来源: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9-2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一、机构设置 镇康县文物管理所为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三)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址(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四)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缴、征购、管理; (六)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文物消防安全进行日常巡查管理; (七)拟订实施区域内的文物工作规划,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文管所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内相关数据的统计、调查和上报工作,根据项目申报要求,起草和整理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开展年度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初审工作; (九)完成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镇康县文物管理所事业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1名。 四、办公地址 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20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0883-6630843 七、负责人姓名 舒所长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