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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文物管理所机构设置和办公地址


来源: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4-09-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机构设置

镇康县文物管理所为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三)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址(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四)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缴、征购、管理;

(六)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文物消防安全进行日常巡查管理;

(七)拟订实施区域内的文物工作规划,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文管所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内相关数据的统计、调查和上报工作,根据项目申报要求,起草和整理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开展年度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初审工作;

(九)完成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镇康县文物管理所事业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股级领导职数1名。

四、办公地址

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20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0883-6630843

七、负责人姓名

舒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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