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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特殊工时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镇康县人社局  作者:  时间:2024-12-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企业可依据自身生产特点、工作需要,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审查,同意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临沧镇康供电局、镇康南华南伞糖业有限公司2户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地址: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关系股。

联系电话:0883-6631035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序号

单位名称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数(人)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人数(人)

合计(人)

许可时间

1

镇康南华南伞糖业有限公司

304

0

304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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