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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4-03-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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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监督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医药招标采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优化医保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切实提升医保整体形象。

2.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取得实效,加深群众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居民参保续保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不落一户、不掉一人,让医疗保险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做到应保尽保。

3.通过设立医保宣传专栏、通报典型案例、印发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基金安全的意识。

4.切实加强基金监管,持续加大整治巡查力度,聚焦整治范围,对辖区内定点协议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严惩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医保领域违法违规现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5.组建行政执法专业队伍,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层层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大个案查处和信访投诉办理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6.深入开展医保经办服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经办能力,进一步下沉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减少群众来回跑腿,以高效工作和优质服务获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提升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7.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抓好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标准执行督导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市级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91624.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41624.0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元。

与上年3162866.41元对比增加228757.67元,增长7.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从勐堆乡调入1名事业人员,增加工资和社会保险收入。二是非财政拨款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41624.08元,其中:本年收入3341624.0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41624.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162866.41元对比增加178757.67元,增长5.65%,主要原因分析:从勐堆乡调入1名事业人员,增加工资和社会保险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91624.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41624.08元,其中:基本支出3253624.08元,与上年3060866.41元对比增长192757.67元,增长6.3%,主要原因分析从勐堆乡调入1名事业人员;项目支出88000元,与上年102000元对比减少14000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分析:企业改制已缴费人员大病补充保险补助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1798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634.72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1816.84元,主要用于用支付行政编制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339.82元,主要用于用支付事业编制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37.93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大病保险;

2101501 行政运行1947113.2元,要用于支付行政编制人员的工资及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01550事业运行533770.49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及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10201住房公积金249613.08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制人员住房公积金;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000元,主要用于企业改制已缴费人员大病补充保险;

2101502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医疗结余奖励补助。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作为县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24年无既定政策标准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3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800元,较上年减少200元,下降0.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4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经费审批、支出标准,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50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0.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0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0.7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增减变化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经费审批、支出标准,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财政批复预算项目2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

项目名称:企业改制已缴费人员大病补充保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大病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对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等,具有重要作用。顺利2021-2024年度我县企业改制已缴费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支出工作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指单位上一年度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公用经费:指各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370元,与上年73140元对比增加7230元,增加9.89%,主要原因分析:从勐堆乡调入1名事业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94051.05元,其中,流动资产53993.87元,固定资产335324.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733.1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70.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046.17元,无形资产减少1600.08元,流动资产减少77316.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69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400111

  
附件【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3060526380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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