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 |
来源: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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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3300000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及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发展相关发展战略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并做好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风景名胜区的评定、规划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做好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专业规划的编制、调整、修编和实施。 12、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的清扫及管理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等。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人武部、县国防动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批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镇康县建筑工程预结算办公室、镇康县质量安全监督站、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投资完成到位,推动项目早日竣工达效。积极向上汇报对接,争取在项目申报落地、资金补助等方面得到上级倾斜。 2.抓人居环境提升。持续推进绿美城镇和绿美社区建设,以规划为引领,上项目、抓投资,持续改善县城品位。同时,持续督促乡(镇)抓好环保设施的“建管用”,建立健全完善的“两污”设施运维机制,充实管护队伍,确保乡(镇)“两污”设施发挥作用。 3.提升房地产业水平。坚守“房住不炒”定位,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精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严格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坚持保障房与商品房市场建设并重的原则,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引导开发商打造精品项目,推动房地产从普通房商品房向高品质商品房转变。 4.多措并举促发展。强化政策扶持,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优先安排本地建筑业企业承接。加强对房地产业、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调控和分析研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增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801982.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94120.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07862.5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00元。 与上年43462277.58元相比减少7660294.94元,下降17.63%;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防职能职责转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801982.64元,其中本年收入34801982.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94120.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07862.5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4198277.58元相比增加603705.06元增加1.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财务制度改革上年结转资金需纳本年度年初预算;二是财政加大对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投入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801982.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801982.64元,其中:基本支出5254119.19元,与上年12568502.95元对比减少7314383.76元,下降58.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防职能职责转出涉及人员划出、环卫工人工资实行市场化运营转入项目列支;项目支出29547863.45元,与上年30893774.63元对比减少了1345911.18元,下降4.3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防职能职责转出,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424.16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3135.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8495.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080801死亡抚恤435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抚恤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1669.17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956.55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七个专项行动资金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78.3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移动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租赁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4945887.77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编外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07862.5元,主要用于支付南伞老城开发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支出。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1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城市政公共绿化管护经费、洁净镇康行动安装市政路灯建设三标段项目资金等小城镇基础设施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220000.95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资金及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报务市场采购项目资金的支出。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910000.00元,主要用于镇康县红岩收费站沿219国道入城段道路绿化提升项目、边美镇康白岩互通便民通道建设项目、镇康县绿美城市雕塑小品建设项目等城市建设项目的支出。 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镇康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镇康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镇康县燃气管道等老化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48000.24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作为县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24年无既定政策标准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400.00元,较上年59500.00元减少100.00元,下降0.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增减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000.00元,与上年一致,增减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400.00元,较上年18500.00元减少100元,下降0.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00.00元,较上年18500.00元减少100.00元,下降0.5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逐年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2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1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85479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1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5127869.45元,编制绩效指标72个。1.2024年城市政公共绿化管护经费3000000.00元,通过对镇康县城区中心城区市政公共市政行道树管护共10280棵、草坪共93823.15平方米、地被共297336.1平方米。绿化进行管护,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2.边美镇康白岩互通便民通道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0元,通过完成便民通道、公厕、便利店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及停车场、广场建设;连接城区与烽火台景观点的交通需求。使城市居民获得安全感、幸福感。3.南伞老城开发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2507862.5元,通过对云南省临沧市、文山州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临沧市临翔区章嘎片区地块等6个项目--南伞老城开发项目还本付息,市老城改造项目得以大力推进;4.镇康县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通过项目建设公共卫生间8座,分别是中医院门口公厕、拽牛洞旁公厕、123卡点旁公厕、会展中心旁公厕、康达幼儿园旁公厕、康宁社区旁公厕、老农贸市场公厕、南伞糖厂公厕;其中康宁社区旁公厕、南伞糖厂公厕每座建筑面积每座面积约138.61平方米,其余有4座每座面积106.37平方米,2座每座面积为67.3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37.30平方米。完成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是文明城市建设的细节体现,项目的建设是城市建设发展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5.镇康县红岩收费站沿219国道入城段道路绿化提升项目资金1000000.00元,通过红岩收费站至红岩村委会西南石化加油站交岔路口道路两侧裸露位置绿化提升改造、凌云公寓绿化提升改造。道路两侧裸露位置绿化提升改造,道路两侧裸露位置绿化提升改造,总规划面积约12500平方米,栽植乔木约280株,栽植灌木180株,地被12500平方米给排水系统1套,场地平整,种植土换填。有利于提升进出城干道沿线绿化美化,提升城市道路景观效果,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加快镇康绿美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生态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6.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搬迁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通过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74亩,总建筑面积1268.40 平方米,共布置业务用房、附属用房、收集转运车辆检修间、特种大型车辆停放间等4个单体建筑及室外停车位区、垃圾箱体摆放区、绿化区及室外亮化、配套道路、雨污水排放系统、消防设施等。业务用房:框架结构,坡屋顶,建筑面积:393.50 平方米;附属用房:框架结构,坡屋顶,建筑面积 258.96 平方米;收集转运车辆检修间:钢结构,膜材料屋面,建筑面积 295.75 平方米;特种大型车辆停放间:钢结构,膜材料屋面,建筑面积320.19平方米,绿地面积3175.66平方米,室外机动车位55个。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是文明城市建设的细节体现,项目的建设是城市建设发展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7.镇康县绿美城市雕塑小品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通过实施镇康县南伞中心广场公主雕塑及背景浮雕墙。其中,南伞中心广场公主雕塑主体高5.7米,雕塑基座高约4米、宽约3.8米;浮雕展开立面长30米,高3.5米。利于提升城市景观效果,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8.镇康县燃气管道等老化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资金1000000.00元,9.镇康县市政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公主路、勐英路及勐英路延长)二次绿化工程资金1400000.00元,通过对勐英路及勐英南路栽植凤凰木约370株,地被1300㎡,草坪1200㎡;公主路约1600平方米㎡;西门湖口袋公园约1360㎡;临都花园约980㎡。本项目属于“绿美城市”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进出城主干道沿线绿化美化,提升城市道路景观效果,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10.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报务市场采购项目资金9220000.95元,通过完成镇康县城区市政道路、街巷、广场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市政道路(街巷)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公厕维护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洗手台维护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市政管道维护管理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河道保洁及天鹅饲养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机械设备配备,甲方现有车辆设备,环卫站处置办法,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符合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化正常运行的要求。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980.00元,与上年136900.00元对比减少17920.00元,下降13.09%,变动主要原因:由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9164112.31元,其中:流动资产79830774.67元,固定资产11494712.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795470.00元,无形资产43155.2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1236942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328453.99元,固定资产减少5951418.23元,在建工程增加1995470元,无形资产减少3077.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3300111 |
附件【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24.11.07)2024031102483100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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