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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全县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07-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镇康县审计局关于全县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镇审调报20241号)要求,镇康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分析整改。现将《报告》中所列审计调查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关于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结构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加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该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7月14日,已完成整改5764.57万元,正在整改60615.45万元。下步,县财政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力度,计划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2.财政暂付款未按要求压减,2020年累计金额同比增长28.25%。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上级财政部门关于规范地方往来款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切实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的管理。2021年制定印发《镇康县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工作方案》后,财政暂付性款项不再新增,并以2020年底财政往来款余额为基础,往来款按“只减不增、逐年消化”为原则,对所有财政往来款项逐项、逐笔核查,全面摸底,梳理形成往来款台账,按“分类处理、逐步消化、标本兼治”原则,逐年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

(二)关于财政暂付性款项存量消化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2018年底以前形成的暂付款,未按要求时限消化完毕31780.20万元。

该问题正在整改,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款多数属于财政专户的周转金借款,产生年代久远,挂账时间较长,加之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大部分款项已无法找到借款主体,清理难度较大,加之部分借款主体已消失,无法清理回收,周转金借款还涉及从上级财政部门借入周转金后转借形成的暂付款,目前上级财政尚未核销周转金债权债务,而县级财政无财力化解周转金借款,同时也无法核销借款主体灭失的周转金借款,因此挂账年代久远的暂付款核销难度非常大。下步,将根据清理核实的暂付款性款项台账,结合实际财力情况,分类处理和消化,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消化2018年以前形成的暂付款。

(三)关于财政暂付性款项增量控制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4.违规扩大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将应列财政支出的事项违规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从而实现收支平衡

该问题正在整改,因县级经济总量小,工业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困难,税收收入主要集中在糖、电、矿、烟草、房地产等传统产业及固定资产投资拉动来支撑,20%的重点企业、行业贡献了80%的税收收入,由于财力不足,导致2018年至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8122.25万元通过预拨形式支出。从2021年开始我县已将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纳入预算安排,不存在将应列财政支出的事项违规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下步,将统筹县级财力优先化解2018年至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形成的暂付性款项。

5.未将预拨经费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涉及金额32846.13万元。

该问题正在整改,截至7月14日已完成整改4564.57万元,正在整改28281.56万元。县财政已制定具体的年度消化任务和措施,主要是通过新增财力安排、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上级和本级下达同性质专款扣款、预拨经费单位结余项目资金归还等方式消化剩余预拨经费,计划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意见,逐一落实整改,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加大财政暂付性款项清收力度,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镇康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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