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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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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内监督机关,副处级;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中共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镇康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15个机构(副科级)。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十四届县委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各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15个(副科级),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

  中共镇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组建县委巡察组5个(正科级),即: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办公。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班子、带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注重党性锤炼。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会议的首要议题,创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七个一”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同学习“四史”贯通起来,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和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学习,共组织集中学习47场(次),推送党性教育读本10余本。

  强化能力提升。采取理论培训和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参加省纪委省监委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竞赛10期56人(次),开展机关夜校(初心课堂)7期223人(次),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1期74人(次)、审查调查专题培训1期65人(次)、巡察业务及保密知识培训1期50人(次),开展以案代训50余人(次)。

  严格约束管理。不断规范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则》,强化对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组织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廉政家访等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压缩纪检监察干部权力空间,坚持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件1人。

  2.盯主业、履主责,服务大局作用充分发挥

  贯通融合“两个责任”。协助县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46项、开展检查考核,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个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并开展复查验收。创新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监督责任”访谈(视频+书面)活动,68名党委(党组)书记、22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接受访谈,推出《镇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手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履好监督专责,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51件5061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1批287人(次)并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廉政考试8场163人,2595名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更新填报了廉政档案。

  着力强化政治监督。大力实践运用“研判式监督”“一线监督”,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44轮(次),推动解决问题1015个。处置涉疫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起,“点对点”提醒约谈科级干部47名;强化换届纪律监督,组织开展换届风气督查6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5个;挂牌成立“三个示范区”建设专项纪律检查联络点,组建3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启动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贯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纠治生态环保、“烂尾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1轮(次),处置问题线索9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督促整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10个,推动盘活“烂尾楼”项目1个,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5人。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紧盯重要节点、重申纪律要求,畅通“四风”问题举报渠道,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100余条(次),常态化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1人,发现并纠正问题47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理信访举报172件,处置问题线索107件,立案71件74人,留置3件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组织处理15人,移送司法3人。

  3.抓宣传、重引导,清廉氛围逐步营造

  拓宽宣传渠道。立足“清廉镇康”微信公众号、镇康纪检监察网,推动“边陲镇康”微信公众号、镇康手机报、七彩云端“镇康融媒”APP开设“清廉镇康”专栏,有效实现全县清廉动态全平台播报。拍摄第一部反腐倡廉题材微电影《“清”苗》,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606场15806人(次),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38场(次)。

  丰富工作载体。深入挖掘本土红色文化、戍边文化、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因子”,打造南伞镇刺树丫口自然村等3个廉政教育基地,确定市、县两级“清廉单元”示范点24个,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清廉镇康”建设全域推进、全面共进,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形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3.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000.33万元对比增加363.53万元,增长36.34%,主要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逐步配齐岗位人员,人员较上年末增加18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幅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63.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3.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000.33万元对比增加363.53万元,增长36.34%,主要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逐步配齐岗位人员,人员较上年末增加18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幅较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3.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6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86万元,与上年990.33万元对比增加363.53万元,增长36.71%,主要原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逐步配齐岗位人员,人员较上年末增加18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幅较大;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1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项目增减,本年度项目两个,其中巡察工作经费7万元,网络维护及廉政宣传教育经费3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33万元。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158.73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9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9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8.33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与上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7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76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保持一致,今年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标准、接待次数等,努力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因公车无法使用报废公车2辆,新购入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巡察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派出15个巡察组,开展3轮巡察,完成对2个乡镇、20个村(社区),28个县直部门的巡察工作。

    (二)网络维护及廉政宣传教育经费

   融入新型媒体,立体宣传,构筑以“一网、一信、一号、一栏”为主要载体的廉政宣传教育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及氛围营造。县纪委县监委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以及督促各级各单位通过廉政党课、中心组学习、党性教育大讲堂、“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多种形式,持续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党纪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模范遵守党纪法规,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利用展板、宣传栏、电子屏、横幅等宣传,组织集中学习、发放学习资料、组织集中测试、撰写心得体会,全县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尊法守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3.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6.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72万元,与上年41.48万元对比增加12.24万元,同比增长29.51%,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逐步配齐岗位人员,人员较上年末增加18人,人员经费增幅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10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1.83万元,固定资产395.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2.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3.5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0111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02090552969.xls

  
附件【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0209055296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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