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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中共镇康县纪委、镇康县监委  作者:杨璘贵  时间:2024-10-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一体推进主题教育与教育整顿有机融合,镇康纪检监察铁军底色更亮纯度更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政治考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坚决扛实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将主题教育与教育整顿有机融合,坚持抓本级与管系统同步推进,学习、检视、整改统筹落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思想上警醒、行动上果决,真刀真枪、真改真治,刀刃向己、自剜腐肉,真正来了一次理论大学习、党性大锤炼、队伍大纯洁、本领大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品质更加纯粹、政治生态更加清朗、政治能力更加过硬。

2.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不断巩固。过去的一年,县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部署,坚持每月检查、督办和调度,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构建责任共同体,以“三法三化”分专项、分领域推动“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系统统筹,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通篇文章”,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为推动镇康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3.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三个重大问题,突出强调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觉把这一重要思想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作出部署。省纪委监委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实践要求,以“四个坚如磐石”“五个必须”“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巩固拓展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云南现象”,奋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省域实践新高地。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以“六个聚焦”“六个方面重点工作”,奋力推进新征程临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指引,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方向、打破思维定式、突破固有模式,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奋力推进新征程镇康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镇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镇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9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80人,其中: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决算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3年共有13个项目,其中:2022年、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个项目为涉密项目,故这2个项目的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相关信息不予提供。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5.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0.70万元,增长16.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0.70万元,增长16.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纳入部门预算,所以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收入、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收入增加;二是增加“清廉临沧”示范建设经费、疫情防控资金等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05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76万元,占总支出的92.78%;项目支出148.61万元,占总支出的7.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1.33万元,增长40.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4.46万元,增长40.88%;项目支出增加36.87万元,增长33.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等支出,且县财政用存量资金化解预拨经费,列支以前年度经费支出,故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增加“清廉临沧”示范建设经费、反腐倡廉题材微电影拍摄经费等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0.76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554.46万元,增长40.8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38%。本部门2023年度人均工资为17.83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61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36.87万元,增长33.00%。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镇康办案经费40.63万元;2022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0万元;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0.68万元;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预算资金14万元;车辆保险补助资金0.36万元;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1万元;巡察工作经费7万元;反腐倡廉题材微电影拍摄经费2.72万元;网络维护及廉政宣传教育经费1万元;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9.93万元;办案经费18.31万元;“清廉临沧”示范建设经费1.04万元;县财政拨疫情防控经费1.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增加588.71万元,增长40.1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等支出,且县财政用存量资金化解预拨经费,列支以前年度经费支出,故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增加“清廉临沧”示范建设经费、反腐倡廉题材微电影拍摄经费等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万元,决算为3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21%。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7.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87%,年初编制预算时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故无完成年初预算数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万元,决算为14.8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08%,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7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5%,完成年初预算的34.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21%。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7.88万元,年初编制预算时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故无完成年初预算数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万元,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办案、监督检查公务出差次数增多,且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车辆老化,油价上涨,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二是现有的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故购入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73万元,增长94.31%。其中: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88万元,因2022年未发生购车支出,故无增长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4万元,下降1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9万元,增长83.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办案、监督检查公务出差次数增多,且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现有的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故购入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1辆。2023年办案、监督检查公务出差次数增多,且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现有的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故购入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案、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5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69.57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加225.89万元,增长157.21%,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用存量资金化解预拨经费,列支以前年度经费支出,故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3.14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1.65万元,邮电费5.09万元,差旅费71.9万元,培训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劳务费25.66万元,工会经费3.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781.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24万元,固定资产428.1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2059.37万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48.61万元,共1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509252210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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