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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水务局  作者:镇康县水库管理局  时间:2024-10-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3201000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1.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按照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好水利各项工作,继续深入研究上级水利部门政策导向,准确把握资金动态,稳步推进在建工程建设和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建设。

1、稳步推进帮东河水库、南伞河道治理项目、中山河至河外连通工程、“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项目建设。

2.积极推进田头寨水库、茶山脚水库、绿水河水库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界河二期(红石头河、板桥河)、南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

3.抓紧抓实水务常规工作(防汛抗旱、河长制、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水资源股(水政法规股、镇康县节水用水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审批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水务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38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29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9.7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25.99万元,增长493.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41.96万元,增长500.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发展获得上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15.96万元,下降96.36%。其原因是本年其他资金投入较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47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95万元,占总支出的8.17%;项目支出8698.65万元,占总支出的91.83%;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68.58万元,增长186.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0.43万元,增长18.4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性增资,提高工资标准,增加人员经费,导致本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048.15万元,增长228.19%。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支持水利项目发展,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水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2.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2%。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7.9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水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98.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93.1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开支151.46万元;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开支10万元;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开支1311.5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帮东河水库工程款项目支出199.18万元,南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193.94万元);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开支99.32万元;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开支57.39万元;

2130314防汛开支75.71万元;

2130315抗旱开支16.00万元;

2130316农村水利开支42.80万元;

2130335农村供水开支145.70万元;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开支29.43万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支200.00万元;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开支49.00万元;

213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石漠化治理210.00万元;

2120812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681.69万元;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618.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22%。与上年相比减少120.08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资金投入比上年减少,导致本年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原渠道发放退休人员退休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5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水利执法监督、水利技术推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防汛、抗旱、农村供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其他水利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利、其他农林水支出类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5万元,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7万元,决算为1.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0%,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8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70%,完成年初预算的2.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7万元,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8万元,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缩减不必要的开支,故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6万元,增长36.80%。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情况;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3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81.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河道采砂、农村供水核查、防汛抗旱检查等工作次数增加,加之车辆购买年限长,公车使用频繁增加,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省市对各项水利建设、考核工作加大力度,检查工作次数增多,接待次数增加,费用支出增加,故“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建设项目检查、考核(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1.2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6.35万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故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保障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保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水务局单位资产总额6986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45.26万元,固定资产23754.24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25615.98万元,无形资产0.2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5254.2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11.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02.12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9472.6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 8698.65 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1%。与上年相比增加6300.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与上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3201111

  
附件【镇康县水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170334207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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