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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财政局  作者:  时间:2024-10-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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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康县财政局是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政府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年度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承担镇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目标任务,增幅稳步提升。2023年以来,为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组合式减税降费等政策,合理谋划财政收支,努力化解运行风险,县财政局紧紧围绕收入目标,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调查和分析,全面掌握区域内税源情况,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1-12月,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99万元,完成市级目标任务数35200万元的100.3%,同比增收49万元,增长0.14%,超市级目标任务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000万元的9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县区排名第七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062万元,同比增长19.2%;非税收入完成17237万元,同比下降14.2%,非税占比48.8%;全县共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888万元,完成市级目标任务数215000万元的114.4%,同比增支38632万元,增长18.6%,较市级目标任务超支付308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县区排名第二位。

2.强化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按照上级“三保”管理相关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开展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及动态监测报送,2023年,镇康县共编制“三保”财力预算140132万元,编制“三保”支出预算101765万元,每月按时报送监测系统数据,有效加强对“三保”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等各类数据信息监控,实现常态化、动态化、长效化监管,确保“三保”资金及时足额支付,1-12月,全县“三保”支出107414万元,其中:保工资72533万元,保基本民生32257万元,保运转支出2624万元,“三保”保障有力。

3.增加民生福祉,突出惠农惠民。一是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积极参与项目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和验收工作,加强涉农、支农惠农补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资金监督管理;共支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建设资金9855.9万元,发放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2987万元,发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52万元;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统筹落实到位资金4.38亿元,已完成资金支付3.1亿元。二是积极筹措疫情资金,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化解各部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债务。2023年以来共筹集疫情防控资金27976.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197.23万元,省级资金8775.74万元,市级资金3.67万元)。13230.64万元用于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发放、化解疫情以来各单位因疫情产生的债务问题以及常态化疫情工作的开展等,8614万元用于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提升重大公共卫生能力补助,6132万元安排用于立体化建设。三是按月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孤儿等救助资金。2023年1-12月下达当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253.78万元,全年已支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911.05万元,其中:孤儿救助资金178.3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43.0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476.98万元、临时救助支出209.19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797.58万元、城市特困5.34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0.65万元。

4.强化债务管理,切实防范风险。一是全面分析研判债务风险,按照债券还本付息提醒机制,做好资金筹集计划,2023年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33468万元,全年需偿付法定债务本息33725万元,其中: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再融资偿还到期债券26348万元,财政安排付息7377万元。目前,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加强债务数据管理,强化统计分析。用好两套债务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对部门债务数据的管理,认真清理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及时更新,加强对全县债务的“借、用、管、还”情况动态监管,实时监控全县政府债务变动情况。三是用好用足政策,缓解财政偿债压力。用好债券再融资政策,对到期的政府债券资金积极申请债券再融资,2023年,全县共向上申请再融资债券26348万元,全年已下达26348万元,进一步延缓偿债时间,有效缓解财政偿债压力。

5.强化资产监管,深化国企改革。一是清查全县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一楼铺面出租收入。全县共清查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面积2902047.38平方米,账面原值18020398.30万元,出租资产年收益为2164.56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面积1027518.78平方米,账面原值107457.57万元,年资产收益2077.14万元(包含保障房出租收入2026.2万元,国企代管资产出租收入50.94万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面积1874528.6平方米,账面原值17912940.73万元,年资产收益87.42万元。二是盘活低效闲置国有资产。按照分类,分批次的处置方式,全县制定了5907.9平方米的房屋资产拍卖方案,并对5609.9平方米的房屋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格2572.56万元,剩余房屋资产正在开展评估工作。完成线上公开挂牌拍卖闲置资产体育中心商铺8间。完成县财政局车库公开拍卖,实现资产收入7.8万元。完成凌云公寓西楼15间商铺出售,实现资产收入1006.18万元。三是全面完成涉改企业的扫尾工作,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逐步规范、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入研究逐步实现公益性和商业性分开经营。

6.落实监督责任,抓实绩效管理。一是认真组织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印发了《镇康县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镇康县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任务分工方案》,有效推进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专项工作,及时印发了《镇康县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分工方案》和《镇康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方案》;围绕“清源行动”的六大方面37个问题,组织各预算单位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印发了《镇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检查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延伸检查工作,聚焦整改成效,采取建立财政部门、整改责任单位“双台账”模式,按月调度更新整改进度,分析研判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整改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2023年,共发现问题52个,涉及资金11009.83万元,已整改问题50个,整改资金10044.52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个,涉及资金965.63万元。三是组织全县61个预算单位对单位内重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对全县61个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监管,实行自评和聘请第三方开展评价,突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7.稳推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2023年政府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复后,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要求,结合以前年度预算公开专项检查发现督促部门问题,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到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3年全县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共涉及61家一级预算单位,25个二级预算部门,均按照规定时限已于公开,公开率达100%。二是全力以赴,向上争资。全力发动县级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向上汇报工作,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投入支持,1-12月,全县累计完成向上争取财政性资金239356万元,同比减少8014万元,下降3.2%,完成市级目标任务数280000万元的85.5%。三是持续做好国库动态资金监控管理。通过国库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做好对全县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清算完全监控,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对使用风险及时防范,有效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监督,不断完善动态监控相关报备、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腐败事件的发生。四是坚持资金直达,切实增强基层保障能力。2023年,县财政严格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按照直达资金政策规定,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使用、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定期检查,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1-12月累计下达各类直达资金74505.5万元,实现了“快、准、严”的预期目标。五是认真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规范财政管理。2023年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上线后,按照发现、推送、核查、反馈的有效机制,通过资金支出股室与预算单位核实,对发现预算执行中违规的资金进行退款整改,进一步提高监控效率。六是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按照金融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相关政策,县金融办结合镇康实际情况,成功召开二次生产经营主体时段融资需求会,创新金融产品,精准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为1640户生产经营主体投放贷款5.41亿元,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用好财政金融政策,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宣传,发放贷款178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15万元,带动就业576人,切实解决部分创业者得到就业和创业。七是稳步推进财政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全县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把教育经费保障作为财政管理的重点,积极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将上级下达的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及时、足额下达到教育部门。1-12月,教育支出41970万元,完成年初预计数46629万元的90%。八是按照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加大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狠抓制度管理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确保镇康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良性化发展至截至12月31日,镇康县共召集电子卖场供应商68户,全县各部门组织完成政府采购备案为685次,预算采购金额1561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金额167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金额152万元,其他资金13795.8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420.7万元,节约资金197.33万元,节约率为1.26%。

8.严管厚爱干部,突显队伍建设。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局党组坚持狠抓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尤其是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学习,抓好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做到经常抓、抓经常,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在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话语权,牢固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狠抓党建工作,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党建带群建工作明显,工青妇工作有效推进,全局上下干部职工齐心协力,人人争先进,你追我赶,团结干事氛围浓氛,财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股、法制税政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宣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金融综合股、非税收入管理股、会计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财政监督股、资产管理股、国资委办公室;下属4个股级事业机构:镇康县收费票据监督管理中心、镇康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镇康县国库支付中心、镇康县会计核算中心。加挂镇康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两块牌子。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财政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58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6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0.26万元,占总收入的0.02%;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8.58万元,增长18.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79万元,增长18.99%;其他收入减少3.22万元,下降92.5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收入、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收入、增加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收入、增加化解支农周转金专户欠款资金收入,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03万元,占总支出的95.23%;项目支出62万元,占总支出的4.77%;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2.38万元,增长21.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38万元,增长16.71%;项目支出增加55万元,增长785.7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支出、增加化解支农周转金专户欠款资金支出,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财政局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9.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8%。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3.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支出5.35万元,完成购置台式电脑11台,笔记本电脑9台,小型打印机1台等办公设备,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按时完成了年内工作任务。

2.绿化美化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完成绿化带绿化美化200平方米,办公区环境美化300平方米,建休息亭1座,改善办公区域办公环境,增强职工的幸福感,绿化美化公共区域,大幅提升财政局整体形象和品质。

3.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经费项目支出1.5万元,完成6次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4.财政征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5.67万元,完成全年非税收入征收入库17237万元,按时完成了年内工作任务,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行,服务社会。

5.27个部门会计核算中心运转经费项目支出9.48万元,帮助完成了27家财务人员短缺、财务薄弱的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会计核算业务准确率达97%以上,较高质量地完成部门决算报表、政府财务报告等上报工作。

6.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万元,完成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债和偿还行为,提高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7.盘活低效闲置国有资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万元,完成我县盘活低效闲置国有资产专项行动,促进了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平衡和隐性债务化解,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做好了“六稳”“六保”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盘活低效闲置国有资产专项行。

8.全县财务业务培训专项资金支出6万元,完成帮助了27家财务人员短缺、财务薄弱的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会计核算业务准确率达97%以上,较高质量地完成部门决算报表、政府财务报告等上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相比增加230.59万元,增长21.6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支出、增加化解支农周转金专户欠款资金支出,增加财政征管工作经费、绿化美化项目经费等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机关运转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3万元,决算为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9%。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3万元,决算为6.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79%,完成年初预算的4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万元,决算为1.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3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3万元,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万元,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6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8万元,增长6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70.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车辆购买年限长,维护费用支出增大;又由于开展强化财政收入征管调研工作、开展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接待次数增加,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领导参会、各股室培训参会(国库参加部门及财政总决算培训及上报报表;预算参加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等)工作所需,下乡(开展挂钩村工作等)等工作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测查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强化财政收入征管调研工作、开展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等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6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41.6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6.01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化解支农周转金专户欠款资金支出,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财政局资产总额38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3万元,固定资产369.7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91万元,无形资产6.8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1301.03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6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详见公开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完成1.聚焦组织收入、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全县完成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000万元的98.1%;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888万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15000万元的108.7%。2.狠抓权责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稳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全县经济目标全面落实。3.坚持底线思维,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持续防控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及融资行为,严控新增债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4.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党建引领群团组织建设。不断拓展党建工作覆盖面,逐步形成“党建引领、党群共建”的工作新格局。评价结果为:“优”。详见公开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8个项目,金额62万元,评价结果为:“优”。详见公开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801111

  
附件【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财政)2024102102375746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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