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公安局  作者:镇康县公安局  时间:2024-10-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301000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 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级、市级、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 负责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5. 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镇康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 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7. 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8. 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9. 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0. 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1. 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 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3. 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14. 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15. 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6.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7. 领导和指导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8.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镇康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聚力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全力确保辖区“政治安全、边境安全、社会安定、群众安居、基础安稳”。

1.聚力首要责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确保了政治安全防线更加稳固。

2.聚力治边战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了边境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3.聚力风险隐患,防范前置,主动作为,确保了公共安全领域更加有序。

4.聚力民意热点,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更加稳定。

5.聚力系统观念,守正创新,砥砺奋进,确保了警务运行协同更加高效。

6.聚力法治建设,内外有别、上下同轨,确保了“普法强基补短板”更加走心。

7.聚力固本强基,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确保了主防警务效能更加充分。

8.聚力发展大局,抓实政务,主动服务,确保了法治营商环境更加优质。

9.聚力政治忠诚,凝心铸魂,实干担当,确保了主题教育工作更加扎实。

10.聚力队伍管理,政治引领,严爱相济,确保了镇康公安铁军更加过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督察大队、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凤尾派出所、警令部、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木场派出所、忙丙派出所、军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科技信息化办公室、森林警察大队、反恐大队。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公安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1人。其中:行政编制1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4人,其中:行政人员1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44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44人(其中:公安辅警197人、留置看护辅警40人、边境专职联防员189人、康祥社区辅警1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3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54.90万元,占总收入的98.6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76.61万元,占总收入的1.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98.98万元,增长19.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1.68万元,增长20.72%其他收入减少72.69万元,下降29.16%。本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工资收入、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收入、养老保险收入、增加化解历年预拨款等,故本年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4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6.72万元,占总支出的51.64%;项目支出6308.86万元,占总支出的48.36%;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55.52万元,增长12.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00.00万元,增长26.23%。项目支出增加55.52万元,增长0.89%。本年度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化解历年预拨款支出等,故本年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36.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76.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4%。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0.4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08.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缅智慧边境建设一期项目(边防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支出349.10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2.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375.72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3. 2021年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65.67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4. 禁毒情报专项、毒品实验室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1.29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5. 境外情报调研和行动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6. 公安机关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出33.48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7. 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补助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8.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司法救助补助经费支出11.50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9. 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项目运维省级补助经费支出631.74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10. 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8.26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11. 边境维稳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96.43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12. 第二批中缅边境“10.27”事件处突应急资金支出5.00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13. 第二批中缅边境“10.27”事件处突应急民兵工资专项资金支出178.75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14. 强边、兴边、固边(边防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支出180.00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15.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边境管控技防建设专项资金支出50.00万元,该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16. 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资金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宣传、培训,开展会晤1次,对境外替代种植进行业务培训,参训人数累计60人。

17. 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经费和戒毒人员项目经费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的工资保障。

18. 重大安保应急维稳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党的二十大安保期间安保维稳工作。

19. 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20. 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预算项目资金支出2049.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刑事留观场所项目工程款,保障民兵1055人的工资发放。

21. 烟草打假打私项目经费支出17.56万元。主要用于办理销售假冒卷烟案件工作开展。

22. 解决武警镇康中队有关保障的项目经费支出28.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武警县中队日常运转经费。

23. 解决武警执勤三大队有关保障项目经费支出8.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武警执勤三大队日常运转经费。

24. 解决杨学华2023年度医药费项目资金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杨学华2023年度医药费用。

25. 安排缺口资金的项目经费支出89.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正常开展工作。

26. 其他公安支出项目经费支出6.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正常开展工作。

27. 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项目经费支出0.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28. 公安机关办案业务项目经费支出1.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正常开展工作。

29. 公安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建设电费项目资金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边境立体化技防建设供电力保障。

30. 忙丙派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忙丙派出所建设项目部分项目资金。

31. 禁毒宣传预防教育项目资金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禁毒宣传预防教育50次,宣传覆盖率达89%,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32. 防恐怖办案项目经费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严厉打击反恐破坏活动,设边违法犯罪活动支出。

33. 2021年公安机关援边警力保障及维稳项目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援边警力的伙食费及住宿费。

34. 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民警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35. 刑事留观场所工程项目资金支出203.3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刑事留观场所项目工程款。

36. 2021年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补助项目经费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湄公河流域开展执法安全合作工作。

37. 2023年度春节慰问项目经费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慰问值班人员。

38. 羽毛球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支出5.41万元。主要用于 维修羽毛球场建设项目工程

39. 边境专职辅警业务培训及用床、餐具、炊具等保障项目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边境专职辅警的生活物资保障。

40. 县公安局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支出1479.77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欠款。

41. 非财政公安机关办案业务项目经费支出217.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理各类行政、刑事案件的正常开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1%。与上年相比减少58.57万元,下降0.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十三五”公安机关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边境管控技防建、信息化建设和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生活补助费支出178.7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89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4%。主要用于开展边境管控、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信息化建设和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1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2049.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48.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39万元、生活补助支出1.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18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边防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10万元,决算为13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4%。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7.2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12%,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没有对比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10万元,决算为96.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3.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8%,完成年初预算的44.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没有对比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10万元,决算为9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根据现有车辆情况及开展工作需要,申请报废了两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用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37.24万元购买了两辆执法执勤用车,报废车辆和购买车辆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致使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14万元,增长14.64%。其中: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4.35万元,增长1188.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19万元,下降1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根据现有车辆情况及开展工作需要,申请报废了两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用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37.24万元购买了两辆执法执勤用车,致使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大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2辆。2023年本部门根据现有车辆情况及开展工作需要,申请报废了两辆执法执勤用车,同时用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37.24万元购买了两辆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保障边境管控、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接待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指导以及开展边境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没有对比数。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运行维护费用,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32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财政用政府性基金化解以前年度预拨资金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8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59.82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459.25万元,下降56.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边境专职联防员经费保障调整到项目经费支出,致使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幅较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公安局资产总额34455.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3.20万元,固定资产27482.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500.81万元,无形资产199.1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30.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92.6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23.8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5.3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555.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9.5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6万元;出租房屋48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75.4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46万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34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13045.58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6308.86万元,共41个项目(其中15个项目涉密,不便公开),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根据部门职能,围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设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目标设立合理、明确。镇康县公安局加强部门整体收入支出的预算绩效管理,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保障公安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公安机关各项业务目标任务。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序时进度完成较好,各项指标完成全年目标。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公开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公开09表无数据。

(二)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涉密项目不便公开。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9.7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1.92%,与上年相比增加1529.7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县财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化解往年预拨款,故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92%,与上年相比增加1529.7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县财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化解往年预拨款,故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本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301111

  
附件【镇康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2115324001.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