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镇康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10-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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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5001000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情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的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应急消防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康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镇康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落实镇康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镇康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镇康县应急指挥部指令。 ⑤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以镇康县应急指挥部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汛抗旱方面,先后发生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共造成2307户10800人受灾(其中1户2人死亡),总计直接经济损失3595.29万元。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方面,接收到国家下发卫星热点3个,经核查,其中2个为境外火,1个为农事用火;接报处置火情33起,均为农事用火;成功阻隔境外火情3起。 1、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责任机制体系。一是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要点、领导班子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完成《镇康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临沧市镇康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镇康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沧市镇康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临沧市镇康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临沧市镇康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临沧市镇康县工贸行业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三是建立县处级领导包乡(镇)、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包村、村(社区)两委班子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防汛抗旱工作分级包保责任制,确保防汛抗旱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四是牵头组织开展镇康县2023年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应急演练、镇康县2023年抗震救灾应急实战演练等3场次,有效检验我县应急预案和应急能力。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有力抓手,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一是突出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业安全防范。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着力点,聚焦查大风险、除大隐患的工作目标,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对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城市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学校、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及时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政府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年内县委、县政府领导累计开展部署、检查等50余次,累计建档重点隐患生产经营主体清单128户并实现动态管理。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印发《镇康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出动宣传人员110余人次,宣传车辆8车次,扎实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演练;五是做好市级领导包保督导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行“挂号、化解、销号,再挂号、再化解、再销号”的动态管理机制抓实重大隐患整改工作,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37个,已全面销号整改,市委、市政府领导包保督办重大安全隐患5个,已化解3个,正在整改2个。 3、认真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加强值班值守调度和野外火源管控,制定印发《镇康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林业主管单位“三线责任”全面落实;加强日常监管,组织护林员、检查站、巡逻队、瞭望哨等各类防控力量全员上岗到位,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制作1部阿数瑟防火宣传片和2个短视频,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等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全县范围内印发宣传挂历、宣传折页、纸杯、扑克牌等森林防火宣传材料15万余份。 4、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严格值班值守,组建由应急、水务、自然资源、交通、住建、气象等部门人员的工作专班集中在县气象局办公;严格落实分级包保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防汛工作分级包保责任领导,增加挂钩包保乡(镇)和村的处级领导32名,下沉14名处级领导深入一线指挥防汛应急工作,91个县级部门派出183名干部、7个乡镇下沉217名干部驻村蹲点做好防范应对。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和防汛知识培训,召开全县“1262”精细化预报预警与响应联动工作机制专题培训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覆盖轮番开展群众应急转移避险演练。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召开防汛调度会18次,发布预警信号101条。 5、严格抓好防震减灾应对工作。印发《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实战演练2场次;截至目前“3·01”耿马3.7级、“5·02”隆阳5.2级、“5·17”缅甸4.0级3次县内有感地震,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扎实做好救灾救助和应急准备。高效、精准完成了2022—2023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任务,累计救助22198人,发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90万元。扎实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储存各类物资8000余件,其中:帐篷3815顶,折叠床1572张、被子1920套、彩条布3092件、大伞109顶、帐篷布1456张、应急照明灯962盏、扩音喇叭94个、国旗1200张、灭火器100个、救生衣100件。强光手电100只、救生圈50个、安全帽100只、反光衣100件、雨鞋120双、发电机3台、抽水机3台、锥桶50个、警界线20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减灾股、救灾股、安全生产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审批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政策法规股)。 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镇康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0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镇康县应急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镇康县应急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5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3万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8.71万元,下降40.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0.77万元,下降34.60%,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及隔离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28.63万元、“9.21”疫情防控应急资金450万元、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应急经费540万元、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应急经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789万元等;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37.94万元,下降95.08%,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县红十字会转入疫情防控捐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124.33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6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85万元,占总支出的44.05%;项目支出542.16万元,占总支出的55.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8.00万元,下降50.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96万元,增长26.7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绩效工资、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以及政府购买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支出,故基本支出总体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87.96万元,下降66.7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及隔离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28.63万元、“9.21”疫情防控应急资金450万元、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应急经费540万元、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应急经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789万元等;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4.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0%。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8.1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2.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2023年,镇康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开支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专项资金10万元、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预算资金102.28万元、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工作经费8.46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资金1万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经费6.40万元、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07万元、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13万元、“4·10”境外一侧森林火情应急处置相关经费2.31万元、消防救援物资器材专项资金30万元、2021年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0万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5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专项资金)29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17.78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4.53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资金33万元,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资金2.2万元。 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114.47万元,实际到位114.4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114.4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防护服36400套,采购手术衣31300套,采购酒精及手消液21300瓶,采购鞋套17296双。 2.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专项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9万元,实际到位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8.46万元,预算执行率94%。主要用于支付保险公司财政补助部分保险。全县农户户数36604户,2022年度共收取农户数16929户, 每户收取55元,收取金额931095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县财政对每户进行5元补助,共计84645元。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1万元,实际到位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下乡出差费、燃油费等。一是突出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行业安全防范。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着力点,聚焦查大风险、除大隐患的工作目标,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对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城市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学校、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及时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政府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年内县委、县政府领导累计开展部署、检查等50余次,累计建档重点隐患生产经营主体清单128户并实现动态管理。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印发《镇康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出动宣传人员110余人次,宣传车辆8车次,扎实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演练;五是做好市级领导包保督导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实行“挂号、化解、销号,再挂号、再化解、再销号”的动态管理机制抓实重大隐患整改工作,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37个,已全面销号整改,市委、市政府领导包保督办重大安全隐患5个,已化解3个,正在整改2个。 4.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经费:本项目预算金额7万元,实际到位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6.4万元,预算执行率91%。主要用于支付制式服装及标志费等。2023年预计完成22人制式服装和标志的订制,实际完成了20人制式服装和标志的订制工作。其中男式制服14套,女式制服6套。 5.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上级下达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1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底,实际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演练、安全宣传、下乡出差等支出。一是灾害事故预防专项资金用于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宣传8场次;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37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8户(次);辖区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18座以内;购置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并通过验收,购置综合值班设备一套;亿元地区 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安全事故同比下降,控制在9.89%,2023年无人死亡。 6.消防救援物资器材专项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实际到位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消防应急物资款等。包括头灯6个,哨子6个,救援头盔6顶,救援手套18双,全身安全吊带6条,自动止停下降器6个,止坠器6个,止坠器势能吸收装置6根,手式上升器6个,个人装备包6个,脚踏带6条,水域救援头盔10顶,干式救援服4件,激流救生衣(含附件)4件,水域救援靴8双,防水头灯16个,水域救援刀13把,万向单滑轮4个,万向双滑轮2个,安全钩90个,短链接6根,100米静力绳3根,50米动力绳1根,100米动力绳1根,绳包4个,扁带(80cm)12根,扁带(120cm)12根,分力板(中)2个,分力板(大)1个,机械抓结3个,过结滑轮1个,滑轮组救援提拉套装1件,绳索保护垫 4 个,绳索保护器 2 个,绳索保护套 4 个,篮式担架套装 1 件,充气救援艇(橡皮艇) 1 艇,舷外机(含油箱,防护罩 1 台,可漂浮救生担架 1 个,救生拦截网 1 个,单兵携行包(箱) 15 个,其它耗材(舷外机桨片等) 2 个,大师 1 个,钢锚80cm 2 根,钢锚120cm 2 根,钢锚160cm 2 根,强力扁带150cm 2 根,强力扁带200cm 2 根,螺栓挂片 20 套。 7.“4·10”境外一侧森林火情应急处置相关经费:本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实际到位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2.31万元,预算执行率77%。主要用于支付4.10火情处置相关经费等。投入220余人,成功将火情控制在边境线外,4月12日,火情成功扑灭,此次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导致重要设施设备损毁。 8.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本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风险普查服务费等。以“以会代培”的方式对全县相关部门及乡镇的清查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按上级要求完成当前的清查工作,共上传284条数据,其中:承灾体166条、减灾能力118条。 9.冬春救助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305万元,实际到位30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3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等。一是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中央自 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冬春 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此项资金共救助22698人,确保他们安全温暖过冬。 10.洪涝灾害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22.3万元,实际到位22.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22.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采购应急物资等。采购了一批应急物资,包括折叠床900张,太阳能灯700盏、喊话器210个,各乡镇修缮损毁民房21间。 11.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33万元,实际到位3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3年12月,实际支出3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支付采购应急物资等。出动抢险救援力量(人次)900人次,采购防汛应急包72个,太阳能照明灯 700盏,灭火器(3KG) 100个,扩音喇叭 200个,救生衣 100件 ,强光电筒 100只,救生圈 50只,安全帽 100顶 ,反光衣 100件 ,高筒雨鞋 120双 ,锥桶 50个 ,警戒线 20卷 ,发电机 1台 ,购买消防应急物资 1批 ,头灯 2盏 ,山岳救援头盔 2顶,救援手套 2对 ,全身安全吊带 2条 ,自动止停下降器 2个 ,止坠器 2个 ,止坠器专用势能吸收装置 2个 ,可调挽索 2条 ,脚踏带 2条 ,个人装备包 2个 ,万向轮 2个 ,安全钩 15个 ,100米静力绳 4条 ,扁带(80cm) 6条 ,扁带(120cm) 4条 ,分力板(大) 2块 ,过结滑轮 1个 ,机械抓结 2个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与上年相比减少862.93万元,下降47.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及隔离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21”疫情防控应急资金、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应急经费、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应急经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与上年26.07万元相比,增加26.40万元,同比增长50.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3%,与上年1004.94万元相比,减少876.04万元,同比下降679.63%,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27.83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5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0%。与上年791.86万元相比,减少41.11万元,同比下降5.48%,其中:2240101行政运行319.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1.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6万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0.43万元;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4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2240106安全监管7.0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240109应急管理2.1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32.3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万元,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90%,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10%,完成年初预算的7.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政策,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增长123.08%。其中: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8万元,增长2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支付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以及上年度有未支付完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继续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5.22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6.17万元,下降12.00%,主要原因是相较于上年度疫情工作趋于稳定,应对疫情工作日常办公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9.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1万元,固定资产52.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969万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542.16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责任机制体系。一是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完成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三是建立防汛抗旱工作分级包保责任制。四是牵头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3、认真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4、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5、严格抓好防震减灾应对工作。 6、扎实做好救灾救助和应急储备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969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金额542.16万元,涉及项目共11个,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5001111 |
附件【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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