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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10-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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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上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及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核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镇康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开展、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科学编制规划,优化空间布局。一是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涉及10个专题,现已全部完成初步编制工作,成果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目前正在按审议意见修改;二是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效明显。把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举措,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7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提升完善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同步组建工作专班、搭建联络工作站、设立联络员,及时制定印发《实施方案》,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动工作落实。全县有76个行政村(含5个社区),其中:5个社区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71个行政村均完成规划编制,70个行政村已完成审批备案,正按照《临沧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入库备案工作方案》开展规划成果数据入库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年内共组织召开了10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会,对26个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报审工作。

2.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一是强化耕地用途管制,编制完成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已通过县级审核并上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是落实“3年垦造耕地行动”,提升补充耕地能力。2023年申报实施土地整治项目6个,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1355.21亩,水田规模指标176.52亩,粮食产能指标75.91万公斤,现已完成垦造耕地面积530亩;三是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攻坚克难全面完成耕地流出整改恢复。镇康县共涉及13379个图斑,流出面积38368.79亩,扣除合法手续和碎小图斑后,需整改34588.85亩。截至2023年11月23日,通过市级审核完成36716.40亩,完成率106.15%,超额完成2127.55亩。其中:基本农田完成16969.16亩,差58.23亩,一般耕地完成19747.24亩,超额完成2185.78亩。

3.强化用地保障,助推项目落地。一是做好高速“能通全通”工程“清零行动”用地报批,镇康县涉及3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其中勐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镇康段)和镇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镇康段)均已获得自然资源部用地批复,瑞孟沿边高速公路(镇康段)建设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补正通知,现已完成第一次补正;二是统筹谋划,主动靠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正在组件报批的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共11个。其中:交通类2个国道G219云南永德(户乃)至镇康(白岩)段改扩建工程已取得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待开展;国道G219临沧龙镇桥至永德户乃公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已编制完成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待审查;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等3个能源类项目已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水利类2个云南省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项目已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因镇康县无进出平衡水田指标,暂无法上报;临沧市镇康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建设用地已完成征收前期工作;其他类5个:云南省强边固防建设项目镇康县抵边联防所项目(一期、二期、三期)、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处理)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正在筹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已保障易地搬迁安置点用地。三是扎实推进增减挂钩工作验收整改,2019年前获批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正在开展种植举证和变更举证工作(同步完善验收资料),归还已预支建新区及已交易指标总量1571.97亩后,缺口指标面积总量284.1亩(耕地97.66亩),为平衡指标缺口,新编《临沧市镇康县勐捧等3个乡(镇)丫口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方案》,已获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农用地253.49亩(耕地186.11亩),同时正在编制2个新方案,待复垦完成后能归还缺口指标;四是全面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截至目前,上报市级供地6宗(划拨),面积173.064亩,已获批,正在开展批前公示;五是有效开展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2023年镇康县2009年至2022年批而未供处置基数为2563.32亩,其中:2009至2019年批而未供基数为956.24亩。截至2023年10月,已完成处置1594.31亩,处置率为62.2%;其中2009至2019年批而未供基数处置完成149.49亩,处置率达15.63%。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数1宗18.9375亩,司法查封,已报请市局转报省厅核减闲置土地基数,已核减。

4.加强生态建设,推进绿色发展。一是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快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已组织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建立“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台账,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落实修复任务,该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目前正在修编完善。镇康县8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中,29个图斑计划纳入增减挂项目修复,18个图斑上报市局纳入省级修复项目库,36个图斑经影像拟判为自然修复,达到验收条件的,定于11月3日、11月6日分别组织现场验收和召开县级验收会,目前正在开展验收准备工作;二是加强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完成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镇康段)第三期等3个项目的临时用地踏勘论证,并上报市局完成了临时用地批准手续及临时用地延期手续。

5.加强矿政管理,有效利用资源。一是抓实矿山日常管理。完成矿业权信息公示24家,探矿权9家,采矿权15家;要求矿山14家矿山企业完成开发利用直报系统填报;及时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共组织对矿山进行检查20次;二是积极推进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镇康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通过市级审查并完成县级发布实施;三是依法做好矿业权审批工作。完成县级发证采矿权审批发证2个,配合市级审批采矿权2个,探矿权2个。四是扎实推进过期矿业权清理处置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7个县级过期采矿权数据清理,对过期未申请延续1个采矿权,发布自行废止公告;五是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生态综合评估制度。全面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生态综合评估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共同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矿业行政审批效能,积极开展9个延续变更矿业权:4个采矿权,5个探矿权的联勘联审相关规划审查;牵头组织对新设采矿权、探矿权7个空白区块进行联勘联审,正在进行部门意见汇总。

6.树牢为民理念,保障民生权益。一是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制定印发《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开展巡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429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编制了186个隐患点得单点应急预案并印发各乡镇,完成18处预警实验项目的安装,17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组织终验9个,已组织初验6个,已组织预验收1个;13个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完成终验1个,完成初验1个。积极统筹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36.86万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办证登记。4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登记办理稳步推进,共颁发不动产证书489本;三是以“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为抓手,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年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等专项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累计网上办理共40件。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实施“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服务新模式,2个项目按照“交地即交证”模式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7.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切实抓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重点督办问题整改,2023年,镇康县涉及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重点事项督办通知书指出问题1个,为南伞河排水防涝及截排污工程。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南伞河排水防涝及截排污工程违法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县纪委监委已对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时任法人进行全县通报,罚款于2023年10月23日缴纳;二是加快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镇康县涉及卫片执法不严问题57个,其中涉及农村占耕地建房28个,龙南二级路违法用地22个,6个农村村级活动场所,1个涉及教育用地,目前5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24个,完成整改20个,剩余4个正在整改,其中:中山河水库河外连通工程占地图斑1个,砂石场占地图斑3个。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4个,未完成整改4个,其中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主线3个,用地单位已完成组织报件上报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临时工棚1个。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12个,完成整改2个,剩余10个,其中: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主线9个,用地单位已完成组织报件上报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今年来,共组织开展执法巡查60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3份,其中:土地方面24份;矿产资源9份,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成立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制定“打非治违”动态巡查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严格依法查处重大越界勘查开采、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全县未产生矿业权越界开采、违法开采案件。

8.加强党的建设,夯实管理基础。一是抓实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扛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将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上分别安排2次学习。以支部结对共建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截至10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0次,党课4次,主题党日10次。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17份,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廉政提醒谈话1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抓保密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保密工作计划》,加强干部职工保密教育,筑牢保密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思想,严格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思想引领重要作用。召开党组会议15次,认真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读书会4次;二是抓好“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干部队伍的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进一步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2023年以来,共召开“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会议3次,按要求排查出“躺平式”和实干型干部各1名;三是统筹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自身建设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安全、信访、爱国卫生运动、法治建设、安全生产、全面深化改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股。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43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年公开表为万元表,可能会有细项与汇总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差异,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43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34.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67.95万元,增长6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38.24万元,增长128.2%;其他收入减少157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土地整治项目收入;增加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征地款项目收入等,故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8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64万元,占总支出的7.76%;项目支出9301.04万元,占总支出的92.24%;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9.29万元,下降3.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75万元,增长11.98%;项目支出减少503.04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劳务费支出,减少地灾项目支出,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2.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5%(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3.73万元/年/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01.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03万元,完成驻守卡点1个,疫情防控物资采购2批次,有效防止疫情传入境内,维护边界稳定。

2.征地补偿资金项目支出1715.89万元,我局明确工作重点、分工合作,对被征地块进行现场核实,按一地一策制定恢复征收台账,及时支付征地补偿款1648.02万元,保障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

3.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1.87万元,每月按时完成图斑核查上报,违法案卷组卷归档率100%,卫片执法经费支出100%,保障违法立案、结案率,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4.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项目支出3725.02万元,完成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3725.02万元,及时保障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并完成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5.增减挂钩项目支出749.88万元,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推进,资金支付及时且准确。

6.镇康县军赛乡忙吉利哑巴河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支出220.81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达到经批准设计确定的防灾减灾效果,按照设计完成工程量完成100%。

7.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6万元,完成发放监测员补助3.6万元,顺利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8.镇康县忙丙乡岔路寨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资金支出2.58万元,项目按照工程进度稳步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达到经批准设计确定的防灾减灾效果,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100%。

9.镇康县勐捧镇勐捧村大红坡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支出1.7万元,项目按照工程进度稳步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达到经批准设计确定的防灾减灾效果,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100%。

10.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资金项目支出15.51万元,对灾(险)情月报数据报送次数20次。完成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对灾(险)情、成功预报、月报数据报送及时,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1.地灾安置点评估中价服务费项目支出20万元,支付地灾安置点评估中价服务费20万元,提高安置点地质条件安全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12.镇康县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及镇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支出231.9万元,完成15个行政村规划成果,形成标准版的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件,支付150万技术服务费,降低基础设施投入成本,集约节约土地资源,优化村庄产业结构,带动村庄经济快速发展。对村庄建设及项目落地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13.镇康县2018年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入库工作资金支出109万元,完成业务委托费支付,3个糖料蔗建设项目耕地数量指标入库,提高蔗园土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14.镇康县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支出229.77万元,完成勐捧镇岩子头村、核桃箐,勐堆乡尖山村,忙丙乡帮海村等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整治任务,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15.镇康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支出92.85万元,通过对木场乡散路坝、绿荫塘,军赛乡岔路村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土地整治面积766.31亩,土地平整面积47.5251公顷,耕地质量等别提升为9.2级,提升了耕地质量等别,提高土地利用率。

16.镇康县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项目支出107.59万元,各乡(镇)于6月9日完成了排查整改台账再核实和系统锁定,系统排查率 100%,耕地流出图斑个数13374个,整改达到地类变更达到标准,提高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提升耕地质量。

17.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应缴社保资金项目支出1600万元,我局明确工作重点、分工合作,对被征地块进行现场核实,按一地一策制定恢复征收台账,及时支付征地补偿款1600万元,保障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

18.应缴耕地占用税税款资金项目支出359.94万元,及时完成缴纳该批次税款资金,保障被征地农户合法权益。

19.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项目支出89.1万元,完成建立土地,矿山卫片执法工作,为全年土地,矿山卫片执法日常巡查,排查,核查和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监测预警等提供强有力的工作,达到效果。

20.技术服务费项目支出11万元,完成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为全县技术指导服务站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0.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8%。与上年相比减少2961.79万元,下降4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劳务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各类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5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迁征地补偿、增减挂钩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0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转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地灾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万元,决算为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万元,决算为7.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7%,完成年初预算的4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万元,决算为1.0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2%,完成年初预算的9.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3万元,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3万元,决算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万元,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增长7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5万元,增长6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3万元,增长235.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地灾防治和宣传、土地整治项目检查工作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车辆购买年限长,修理费增加,支出增大;又由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地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次数增加,接待费支出增大,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地灾防治和宣传、土地整治项目检查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测检查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地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7万元,决算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预算,也未发生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公务接待预算及支出)。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预算数。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7万元,因上年度本单位未发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比例,与上年相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7万元,因上年度本单位未发政府性基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比例,与上年相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地灾防治和宣传、土地整治项目检查工作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车辆购买年限长,修理费增加,支出增大;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地灾防治和宣传、土地整治项目检查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测查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内公务接待及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1.8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22.25万元,下降34.73%,主要原因是:本年劳务费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4678.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48.17万元,固定资产347.6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253.61万元,无形资产29.3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5.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10083.68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9301.0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1.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用地报批:进一步增强供地能力,促进辖区经济建设发展,保障建设用地需求,认真做好土地报批工作。3.执法动态巡察: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全方位动态巡查,保持常态化的建设用地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4.地质灾害防控:辖区内无大型地质灾害发生,无人员伤亡。5.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学习,认真执行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土地登记发证业务。6.征地拆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切实保障省、市、区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确保项目有地用,按时完成拆迁腾地工作。详见公开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1.镇康县国土空间规划涉及10个专题,现已全部完成初步编制工作,成果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把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举措,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7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提升完善工作领导小组。2.编制完成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已通过县级审核并上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申报实施土地整治项目6个,预计产生新增耕地指标1355.21亩,水田规模指标176.52亩,粮食产能指标75.91万公斤,现已完成垦造耕地面积530亩;截至2023年11月23日,通过市级审核完成36716.40亩,完成率106.15%,超额完成2127.55亩。其中:基本农田完成16969.16亩,差58.23亩,一般耕地完成19747.24亩,超额完成2185.78亩。3.镇康县涉及3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其中勐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镇康段)和镇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镇康段)均已获得自然资源部用地批复,瑞孟沿边高速公路(镇康段)建设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补正通知,现已完成第一次补正;正在组件报批的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共11个;截至目前,上报市级供地6宗(划拨),面积173.064亩,已获批,正在开展批前公示;2023年镇康县2009年至2022年批而未供处置基数为2563.32亩。4.已组织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建立“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台账,主要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落实修复任务,该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目前正在修编完善。5.完成矿业权信息公示24家,探矿权9家,采矿权15家;要求矿山14家矿山企业完成开发利用直报系统填报;及时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共组织对矿山进行检查20次;完成县级发证采矿权审批发证2个,配合市级审批采矿权2个,探矿权2个。7.制定印发《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4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登记办理稳步推进,共颁发不动产证书489本;4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登记办理稳步推进,共颁发不动产证书489本。(七)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已对南伞河排水防涝及截排污工程违法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县纪委监委已对镇康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时任法人进行全县通报,罚款于2023年10月23日缴纳。8.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上分别安排2次学习。以支部结队共建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截至10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0次,党课4次,主题党日10次。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17份,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廉政提醒谈话1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详见公开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个项目,金额9301.04万元,评价结果均为:“优”。详见公开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6469.2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6.7%,与上年相比增加5589.32万元,增长63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征地款项目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16%。与上年相比增加5589.32万元,增长63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征地款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类)支出6469.28万元;主要用于:国门职工服务中心征地补偿;缴镇康县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缴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等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101111

  
附件【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自然资源局)2024102212114586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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