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镇康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4-10-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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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801000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搞好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计划和实施,加强全县扶贫工作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扶贫开发的决策依据。 2.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扶贫资金及物资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提高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质量及资金的使用效益。 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县级扶贫开发项目库,积极争取省、市对本县扶贫开发项目的支持。 4.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5.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6.按照“一体两翼”的方针,组织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开展易地扶贫开发、安居工程、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贷贴息贷款等扶贫项目。负责外资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7.根据国家、省确定的贫困标准,及时掌握扶贫对象底数,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的实际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的扶贫开发经验和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8.负责全县扶贫干部培训工作,做好贫困地区人才引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开展扶贫部门廉政文化建设。 9.负责做好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扶贫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学习教育,突出推进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深化理论学习、推动干事创业。 2.抓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职责,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牵头抓总,统筹领导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党组成员分块抓,落实班子成员分管责任。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突出“常”、“长”二字,经常抓,长期抓,严格遵守《镇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镇康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3.抓规章制度,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抓牢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方面等方面工作,树牢规矩意识,推进单位规范化管理。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镇康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落实《镇康县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制,在班子分工方面,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不插手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 4.抓成果巩固,有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牢牢守住不发生返贫的底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四个不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4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股、计划财务股、信贷股、信息股。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6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万元。与上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7万元,因上年无此项支出,故无上下年对比分析。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5.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06%;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04万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30.05万元,增长267.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5.87万元,增长284.25%;其他收入减少5.82万元,下降32.6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支出、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经费。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驻村队员春节慰问、卡点值班值守人员慰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7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52万元,占总支出的24.02%;项目支出1121.69万元,占总支出的75.98%;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支出合计增加1114.58万元,增长308.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6万元,增长3.34%;项目支出增加1103.12万元,增长5940.3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下半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支出、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2023年第二批项目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乡村振兴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9%。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8.6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1.69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脱贫摘帽迎检冲刺工作经费)167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公务用车保险经费)0.5万元;农林水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439.94万元、春、秋季学期东西协作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93.1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76.10万元、项目管理经费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5%。与上年相比增加952.35万元,增长277.68%,主要原因是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支出、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2023年第二批项目管理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镇康县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保险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1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决算为2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21%。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4.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93%,完成年初预算的233.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6%。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控制行政成本、压缩行政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69万元,增长27.94%。其中: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车辆购买年限长,维修(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28.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大部分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列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买年限长,维修(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部门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职工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1.70万元,因年初无此预算,故无年初预算对比完成情况,其中: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8.49万元,因年初无此预算,故无年初预算对比完成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3.21万元,因上年无此项支出,故无上下年对比分析。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5.0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34.93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目管理费调整为项目核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20.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4万元,固定资产12.92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58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镇康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9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镇康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476.21万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121.69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公开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801111 |
附件【镇康县乡村振兴局20241021052014316.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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