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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4-10-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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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县委办公室。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决议、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二是负责县委重要文稿、文件起草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县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据县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协调县委安排和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组织编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政策的文章或著作;调研了解各乡(镇)、各部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反映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三是负责县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和签清;负责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全县党内法规相关工作。四是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联络。五是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机要密码通信、管理和保密。六是负责全县党政军领导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和保密;负责县委文件、电报、信函等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内部刊物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归档。七是负责全县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涉密文件、资料的回收及销毁。八是承担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九是承担县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十是承担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十一是指导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十二是承担县级档案行政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十三是负责县委机关和领导的后勤保障服务。十四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县委政法委。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二是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三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五是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六是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的查处工作。七是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3.县委编办。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编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三是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全县各级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四是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协调工作。五是负责拟订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级人民团体机关、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意见;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职责、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意见;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六是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方案。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八是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 中文域名注册的初审工作。九是负责全县机关和县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十是负责联系省、市驻镇康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十一是承办县委和县委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4.县工商联。一是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二是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三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四是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化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五是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六是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七是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5.县委党史研究室。一是在县委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中央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和指示。制定全县中共党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准确记载和反映中共镇康县地方党史。三是负责中共镇康地方党史研究。四是负责组织、指导中共党史宣传教育活动。五是负责指导、协调县属各单位中共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宣传教育,以及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党史部门自身建设。六是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涉及中共镇康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七是负责为中共镇康县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历史资料依据和意见。八是负责组织开展镇康党史系统以及行业间、部门间党史学术交流活动,协助临沧市中共党史学会的工作,协调、整合镇康县中共党史资料。九是负责组织评定镇康县中共党史科研成果和培训中共党史工作人员。

6.县科协。一是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二是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学术发展。三是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为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服务。四是开展技术咨询,促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组织科技人员编写科技资料和编辑科普读物,兴办社会科技服务实体,接受委托参与科技项目的评估、论证。五是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以提升“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为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7.县妇联。一是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三是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四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五是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六是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发展和指导各类妇女联谊组织,促进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同周边县(区)县妇联组织的协作与交流。七是根据妇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要求,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8.团县委。一是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根据县委及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提出阶段工作方针、任务、措施。二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镇康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三是适应镇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发挥青少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四是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党政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五是负责全县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县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六是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活跃团组织的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研究全县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调查掌握全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七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参与制订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有关政策;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服务机构和团属事业单位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八是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各类希望工程募捐筹资活动;负责希望小学建设款和其它救助资金的妥善落实及日常管理。九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配合政府处理、协调、督办与本县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十是指导和帮助少先队镇康县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9.县侨联。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拟定全县侨务工作计划及思路。二是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全县侨务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全县侨务工作重点问题的调研,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三是协助县委、县政府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侨务工作。四是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县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安排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县委办公室。2023年,在县委的领导下,县委办公室始终以“五个坚持”为根本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三服务”工作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有效促进县委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运行。一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二是不断提高以文辅政能力。三是加快提升文件管办水平。四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五是纵深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六是规范各级各类档案管理。七是加大督查跟踪反馈力度。八是切实抓好综合考评工作。九是持续开展基层减负工作。十是严格落实驻村帮扶责任。

2.县委政法委。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夯实队伍素质根基。二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三是深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升全民守法意识。四是强化系统综合治理,提升平安镇康建设质效。五是强化统筹协调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六是强化作战思维,强边固防升级版初显成效。七是强化底线思维,做足应急维稳处突准备。

3.县委编办。一是机构编制资源管理进一步精细化。二是单位规范设置关键环节强有力推进。三是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得到全面落实。四是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五是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4.县工商联。一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服务民营经济人士健康发展。三是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助推镇康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实施商会扩面提质工程,不断加强工商联(商会)自身建设。

5.县委党史研究室。一是抓实《县委执政纪要》《镇康年鉴》《镇康支柱产业建设》等征编工作。二是启动《镇康县扶贫志》资料征集工作。三是指导推进县检察院、县信用联社、县人行的部门志编修工作。四是抓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五是抓好剿匪遗址馆整改提升工作。六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6.县科协。一是聚焦“项目对接”,在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二是聚焦“三化”,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三是聚焦5.47%,在服务科学素质提升上取得新成效。四是聚焦“两日”主题活动,在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上取得新成效。五是聚焦“农民职业化”,在助力乡村振兴上取得新成效。六是聚焦重点需求,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上取得新成效。七是聚焦科普进社区,在科普之家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八是聚焦自身建设,在提升服务能力上取得新成效。

7.县妇联。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二是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妇联组织建设。三是聚焦发展大局,引领妇女岗位建功。四是做好家庭工作,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五是强化维权服务,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六是紧扣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8.团县委。一是在引领凝聚青年上力尽担当。二是在组织动员青年上力显作为。三是在联系服务青年上力出实招。四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力求成效。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力展新风。

9.县侨联。一是全力以赴,高效完成县委中心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好为侨服务工作。三是多方努力,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任务。四是积极拓展,不断提升干部为侨服务水平。五是通力协作,完成“以侨为桥”分解任务。六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调研一股、综合调研二股、综合调研三股、综合调研四股、政策研究股(改革综合股)、督查股(考评办)、党建和信息股、办文法规股、机要密码和专用通信股、保密管理股、档案工作管理股、国安工作联络股、机关事务管理股。

下属事业单位1个,镇康县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机构规格股级(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县委办公室

2.县委政法委

3.县委编办

4.县工商联

5.县委党史研究室

6.县妇联

7.团县委

8.县科协

9.县侨联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358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7.21万元,占总收入的97.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42万元,占总收入的2.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5.95万元,下降13.22%,主要原因是边境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拨款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大,且主要在上年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款支付集中在上年较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0.63万元,下降12.74%,主要原因是边境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拨款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大,且主要在上年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款支付集中在上年较多;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5.32万元,下降29.01%,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391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64万元,占总支出的58.00%;项目支出1644.87万元,占总支出的42.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1.85万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是边境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拨款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较大,且主要在上年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款支付集中在上年较多。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9.75万元,增长20.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在职人员单位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费及县委政法委2023年边境联防专职联防员工资支出;项目支出减少991.61万元,下降37.61%,主要原因是边境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拨款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较大,且主要在上年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款支付集中在上年较多;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1.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3.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8%。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7.9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4.8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0.00万元,其他项目类支出1234.8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县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涉密项目不公开列举):

1.县委办公室车辆运行维护资金支出10.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燃油、购买保险等支出。

2.2023年值机值班单位和牺牲民警家属春节慰问金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开展值机值班单位和牺牲民警家属春节慰问支出。

3.业务开展经费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4.县委电子化设备缺口资金支出5.5万,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购置平板电脑支出。

5.县委会议室音响设备及办公桌椅购置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购置会议室音响设备、办公桌椅等支出。

6.会议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筹备重要会议、常规会议等支出。

7.县委办数据专线服务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2条数据专线服务费支出。

8.县委办政策研究室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开支。

9.县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科协、团县委、县妇联、县侨联7个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经费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勤卡点修缮、印制宣传手册、慰问和购买物资等支出。

10.2023年省政法委下达2023年春节慰问金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开展边境联防所抵边警务室干警春节慰问支出。

11.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办开展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支出。

12.县委编办工作经费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及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13.事业单位、群团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补助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支出。

14.镇康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会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县工商联开展会员活动支出。

15.乡镇商会建设和创建专项资金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联乡镇商会筹建工作支出。

16.镇康县工商联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县工商联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出。

17.市委第六巡察组整改反馈象脚水战地医院遗址建设资金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党史研究室原渠道归还象脚水战地医院遗址建设资金。

18.县志办2017年县志办志鉴出版印刷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县志办志鉴出版印刷支出。

19.《中共镇康县委执政纪要2022》专项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党史研究室制作印刷《中共镇康县委执政纪要2022》支出。

20.《镇康年鉴(2018)》、《镇康年鉴(2019)》、《镇康年鉴(2020)》、《镇康年鉴(2023)》出版印刷费支出25.9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党史研究室出版印刷《镇康年鉴(2018)》、《镇康年鉴(2019)》、《镇康年鉴(2020)》、《镇康年鉴(2023)》支出。

21.县科协车辆保险经费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科普大篷车车辆保险支出。

22.2022、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支出8.96万元,主要用于县科协开展科普活动办公用品、宣传资料印刷等支出。

23.2023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勐捧镇忙丙村、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科普示范点建设支出。

24.科普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县科协开展日常科普工作支出。

25.2023年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妇女“两癌”关爱救助金发放支出。

26.县妇联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妇女“两癌”关爱救助金发放支出。

27.县妇联2022-2023年创业担保资金贷款奖补资金6.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各项支出。

28.2023年全县妇女儿童人均1元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运转支出。

29.县妇联镇康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召开镇康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场地租赁费、住宿费、伙食费、会议资料打印费及交通费等支出。

30.团县委2023年中国镇康·缅甸果敢“阿数瑟”山歌会志愿者服装及保险经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中国镇康·缅甸果敢“阿数瑟”山歌会志愿者服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出。

31.志愿者日常工作活动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开展全县大学生志愿者活动支出。

32.2023年春节慰问金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开展全县大学生志愿者春节慰问支出。

33.团县委地方项目志愿者2022年省级生活补助专项经费支出9.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县大学生志愿者单位和个人部分养老保险。

34.镇康县少先队工作经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开展少先队工作支出。

35.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及纪念五四运动会100周年经费支出3.13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召开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及纪念五四运动会支出。

36.团县委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9.96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出。

37.中央华侨事务经费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县侨联开展白岩村侨胞之家建设、镇康县南伞镇红岩村刺树丫口自然村旅游产业示范园建设、镇康县法治边关行项目建设、镇康县南伞口岸侨法宣传角建设及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支出。

38.侨联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场地租赁费、伙食费、住宿费及会议资料打印费等支出。

39.侨联工作经费支出11.54万元,主要用于县侨联办公设备购置、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5.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1%。与上年相比减少584.04万元,下降13.28%,主要原因是边境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拨款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大,且主要在上年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款支付集中在上年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8%。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工商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妇联、团县委、县侨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县科协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科普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费、遗属补助和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4%。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团县委疫情防控工作,县委政法委强边固防建设项目及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县工商联、县妇联、团县委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4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5%。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强边固防建设项目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73万元,决算为2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7%。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2万元,决算为25.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7%,完成年初预算的9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万元,决算为1.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3%,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7%。其中: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2万元,决算为2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万元,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勤俭办公、厉行节约,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60万元,增长84.45%。其中: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19万元,增长8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1万元,增长35.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财政用存量资金化解以前年度预拨资金,其中包括以前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故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开展公务活动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6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26.61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比上年减少337.74万元,下降72.7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团县委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支出经济分类为劳务费,劳务费对应取数机关运行经费,故导致上年公用经费较大。本年度团县委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助支出经济分类为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对应取数人员经费,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32万元、印刷费9.66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11.42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劳务费7.7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8478.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84万元,固定资产5409.0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903.81万元,无形资产7.8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1.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82.5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3916.51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1644.8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县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等级为“优”。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0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102412095990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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