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镇康县地震局 作者: 时间:2024-10-2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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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000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监测台网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拟订有关防震减灾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3.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的监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实施;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地震监测预报监督管理及“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做好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备案和工作;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参与上级组织震情会商、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震情信息上报;地震资料信息收集归档。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确认与备案;农村民居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监督管理,省内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资质验证和项目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6.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积极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防震减灾工作持续有力 一是坚持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国家战略、省委“3815”战略,按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局部署要求,以服务壮大“三大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等工作为抓手,以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为目标,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二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第一遵循”和“第一政治要件”,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等为载体,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是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防震减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牢“十种鲜明导向”,建立健全严管严治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躺平式”干部向“实干型”干部转化,地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得到全面提升。 2.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以来,县委常务委员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防震减灾工作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防震减灾工作2次,召开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1次。 (2)立足应对重特大地震灾害,坚持管用、实用、好用原则,同步修订完善《镇康县地震应急预案》《镇康县国家、省、市地震局重点监视防御区(2022—2030年)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镇康县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制定《镇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和《镇康县较大、重大、重特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县级层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理清地震应急前后方指挥部工作流程,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高效运行。 (3)抓好“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工作落实。按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十四五”以来,防震减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3.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进一步夯实 (1)紧盯震情发展,有效应对县内有感地震。一是扛实震情跟踪责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震情跟踪和会商研判,健全完善震情跟踪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震情跟踪工作方案,震情监视跟踪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震情短临跟踪工作,着力加强震情会商研判,严格执行震情周、月、季度、年度等会商制度,严格执行异常零报告制度和24小时震情跟踪值班制度,快速、高效处置有感地震;2023年以来,共处置县内有感地震6次,编报《震情通报》6期,编印《震情跟踪分析月报12期》,参加市级震情会商4次,县级召开震情会商12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地震行业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2)健全完善制度,地震台网(站)管理维护责任全面压实。一是建立完善地震台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监测设施,积极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常态化做好地震台网站日常运维,确保地震监测台网站正常运行;我县2个基准站、3个基本站以及水温观测站都聘请专人进行管理,其余监测台网站均由局内各股室进行全程运行维护;年内常态化巡台54场次,与临沧中心站联合巡台10次。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台网,常态化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到日登记、周上报,确保监测基础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3)加大资金投入,地震监测预报警预基础进一步夯实。在上级地震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我局安装了智能地磁场检测终端1台,安装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54所;争取到县级财政专项资金23万元,安装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23所,目前我县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安装实现全覆盖;配置卫星电话2部,无线对讲机4部,地震监测设施设备不断夯实。 4.震害防御工作稳步推进 (1)全面做好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排查,积极会同云南省地震工程勘察院编制完成地震风险普查,并将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会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排查,年内共开展排查8场次。 (2)抓好辖区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扎实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年内共备案审核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6个项目。开展大型水库地震专项行政执法检查1次,重点对大丫口电站进行检查,并现场反馈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时进行全面整改。 (3)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会同县住建、应急、教育等部门,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不断推进农村民居、校安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备案工作。目前,建成隔震减震技术建筑单体32个7.21万平方米。全面抓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年内完成信息采集2586条。 5.地震应急防范能力不断提升 (1)抓实省市对县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标省市对我县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检查反馈问题清单,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部署下,积极会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各项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2)强化地震应急演练。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地震应急预案,切实增强方案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操性,积极会同各乡(镇)修订完善乡(镇)、村两级地震应急预案。2023年以来,全县开展地震应急演练926场次,其中县委、县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2次、中小学校104场次、企业19场次、机关14场次、乡镇7场次、村组780场次,达到了检验预案、理顺关系、熟悉程序、提高指挥、锤炼队伍预期目的,进一步提高我县防震减灾和应急救援水平。 (3)组织参加全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教官团队培训,共组建县级教官团队8人;正在开展乡、村(社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将实现培训全覆盖到每个村组。 6.公共服务与法治建设能力不断提升 (1)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持续有力。加强公共服务建设,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11·6”全省防震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得到不断加强;2023年以来,配合机关单位和中小学校共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专题讲座12期,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益群众达12000余人次。 (2)科普教育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扎实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目前,已创建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2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所,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并对2022年申报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进行复核认定;2023年向市级申报“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优秀示范学校2所,申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5所。 (3)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教和送出去学等培训模式,积极参加上级地震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年内参加市局组织的外出考察交流学习2次,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以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等事项为重点,持续抓好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提高执法监督效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已全部合格并取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减灾管理股。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地震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86万元,占总收入的97.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7万元,占总收入的2.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69万元,增长43.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09万元,增长43.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60万元,增长27.65%。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4万元,占总支出的72.94%;项目支出33.30万元,占总支出的27.0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67万元,增长47.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0万元,增长12.82%;项目支出增加29.47万元,增长769.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经费、2021年上级工作经费、2023年台站代维护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地震局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96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69万元/年/人),占基本支出的9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地震局部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6%。与上年相比增加35.09万元,增长43.99%,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经费、2023年台站代维护费支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地震灾害预防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万元,决算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万元,决算为0.2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万元,决算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支出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划入县公车平台,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本年公务接待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划入县公车平台,故无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康县地震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地震局资产总额5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1万元,固定资产48.0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1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详见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123.03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33.3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GK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GK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GK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地震局2023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41901111 |
附件【镇康县地震局20241021044857336.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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