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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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141401000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及市场发展规划,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5.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6.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社会共治,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7.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负责监督中药、中药饮片及民族药管理规定实施,组织实施中药保护制度。 8.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监测与评价。 9.组织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和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 10.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3.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14.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文件精神,提出县级食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和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15.管理和指导下设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与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狠抓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和经营主体培育作为部门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充分利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信息系统,精准分析研判各类市场经营数据信息,做到精准培育经营主体。 2.着力强化措施落实,推动餐饮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促进餐饮业发展。 3.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有关批示精神,依法依规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4.加强“两品一械”监管,切实维护良好的健康环境。认真贯彻落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服务和监管有机结合,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坚强保障。 5.抓实特种设备监管,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特种设备领域不发生安全事故。 6.狠抓经营秩序整治,着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始终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股(审批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党群和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 所属单位1个,为镇康县消费维权中心(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纳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47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中有细项与汇总数的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6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4.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45%;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39万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6.50万元,增长31.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0.71万元,增长35.24%;其他收入减少24.22万元,下降79.15%。2023年度收入合计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将上年度未纳入部门核算的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纳入了部门预算;二是2023年度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化解以前年度安排的预拨项目资金;三是2023年度较上年度增加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南伞老城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补助资金和2023年“阿数瑟”山歌会镇康特色菜评比活动奖金及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2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07万元,占总支出的81.14%;项目支出231.04万元,占总支出的18.86%;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0.11万元,增长31.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80万元,增长18.30%;项目支出增加136.31万元,增长143.88%。支出合计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 2023年度较上年度增加了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二是2023年度较上年度增加了县财政安排以前年度预拨资金支出;三是2023年度较上年度增加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南伞老城农贸市场改造工程补助资金和2023年“阿数瑟”山歌会镇康特色菜评比活动奖金及工作经费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5.3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顺利完成县本级2023年度地抽监督性抽检任务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任务。 2.2023年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生活补助,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2023年公务用车(云SS2903)保险经费0.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公务用车2023年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 4. 2023年食品快速检测车运行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有效保障食品快速检测车车辆保险、燃油费、食品快速检测各种试剂材料正常运转及使用。 5. 镇康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南伞老城农贸市场改造工程以奖代补综合财力补助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我县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业务顺利开展,完成南伞老城农贸市场大棚改造2776.71平方米。 6. 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资金支出0.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及运行,购买疫情防控网格值班点生活物资等; 7. 军赛市场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119.63万元,主要用于军赛所业务用房的建设,保障军赛市场监督所各项工作业务顺利开展。 8. 镇康县2023年“阿数瑟”山歌会镇康特色菜评比活动奖金及工作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中国镇康·缅甸果敢“阿数瑟”山歌会暨友谊运动会美食展销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评选出地方特色菜品。 9. 2023年镇康县抽检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的抽检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10. 2023年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津贴补贴专项资金16.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工作有序推进。 11.执法办案工作项目经费18.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开展各项执法办案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耗材等执法办案支出。 12. 2022年-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4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监管、“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促进食品产品监控有序发展。 13. 2023年两烟工作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临聘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日常运行支出等,确保部门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14. 2022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0.93万元,主要用于强化疫苗药品等“两品一械”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15. 2022年-2023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3.9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创业担保贷款经营户的资格审核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的推动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2%。与上年相比增加143.75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镇康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南伞老城农贸市场改造工程以奖代补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等,而上年度没有以上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6%。主要用于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21万元、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74万元、2013801行政运行705.23万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10.33万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1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9%。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0.1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7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28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6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8.0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0.2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0.0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1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64万元、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5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57.7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0万元,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5%。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万元,决算为9.3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83%,完成年初预算的4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7%,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5%。其中:本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万元,决算为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级财政困难,本部门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尽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和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9万元,增长27.35%。其中: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9万元,增长3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2023年度市场监管和食药监管工作任务增加,车辆使用频繁磨损严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2.39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 2023年度本部门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事务所需车辆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县指导工作和其他县区、乡镇交叉开展工作时,接待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70.01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34.52万元,下降33.0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取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本年度上级专项补助经费及本级预算安排经费支出凭证自动生成,特定目标类经费全部在项目支出反映,而上年度将无特定用途的经费类支出都在基本支出中反映,故2023年度与上年相比减幅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50.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19万元,固定资产611.1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3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情况;出租房屋306平方米,账面原值50.7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 1225.11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231.0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 3.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公开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我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很好地完成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跟踪工作;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等各项目标工作。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详见公开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我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5个,每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均良好。(详见公开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30%,与上年相比增加138.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县财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了我部门军赛市场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119.63万元和执法办案工作项目经费18.85万元,而上年度无相关资金安排。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41401111 |
附件【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25090712074.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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