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时间:2024-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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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镇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检验。承担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和监测任务。负责县辖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技术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和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单位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完成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工作 中心党支部在县委县政府、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和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落实,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分工落实,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截至12月31日,组织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1次,党课4次,参与“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3次。全力做好2023年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工作力量,按组织设置、制度建设、组织活动、党员教育管理、基本保障、党务台账“六个规范化”开展好工作。严格入党程序,年内吸收转为预备党员1名。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召开工作会议,对主题教育进行安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参加《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2023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注重党员干部的思想引领和党组织的合力凝聚,进一步提升疾控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实效,中心选派1名驻村工作队员到凤尾镇大坝村驻村开展各项工作,并按要求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经费0.5万元,同时帮助支持挂钩村勐捧镇流水村工作经费1.0万元。 3.专业工作 (1)传染病报告与管理 截至12月31日,共报告法定传染病病种20种2049例,其中乙类14种1185例,报告死亡7例(艾滋病3例、丙肝3例、肺结核1例),发病率694.98/10万,死亡率4.11/10万;丙类6种864例(以流感为主,共609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发病数与去年同期(280例)相比上升208.57%。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3)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①鼠疫防治 共收集乡镇自然死鼠“零”报告月报77份,完成动物细菌检测352份、动物血清检测131份、昆虫细菌检测142组。采集鼠标本(心、肝、肺、脾、肠)共60份、鼠血清10份送市疾控中心检测。通过加强监测与防范,县内连续21年未发生鼠疫疫情。 ②结核病防治 共接诊门诊初诊病人890人,纳入项目治疗管理114人,其中涂阳患者53例、涂阴患者61例,114名患者中共进行HIV抗体检测114人次,检测率为100%。 ③艾滋病防治 全县共开展监测/检测183281份。其中自愿咨询检测120人份、孕产妇筛查3493人份、婚前检测2006人份、监管场所筛查1195人份、性病门诊及其他就诊者检测63464人份、术前及受血(制品)前检测16784人份、出入境人员检测469人份、其他检测95750人份。 完成新发现HIV感染者和病人告知率100%;累计报告HIV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率98.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CD4比例93.3%,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93.8%,累计HIV/AIDS接受结核病检查的比例96.4%,累计HIV/AIDS随访率98.2%,累计HIV/AIDS抗病毒治疗比例94.5%。完成救助212人,其中成人低保救助179人、受艾滋影响儿童26人、临时救助(红会)7人。 ④疟疾、登革热防治 共完成发热病人疟原虫检测6592例,阳性为4例(境外输入);完成登革热NS1抗原检测8612例,阳性128例;疫情信息系统报告登革热病例128例,其中:本地感染8例、境外输入南伞41例、县外带入79例。开展4.26疟疾/登革热宣传1次;开展伊蚊媒介常规监测18次,累计调查户数4450户,调查总容器数12350个。继续开展大湄公河次区域部分边境地区疟疾/登革热联防联控项目:境外哨点报送境外疫情信息交换表11次,疟疾检测620例,阳性2例,均为间日疟;登革热检测850例,阳性6例。 ⑤麻风病防治 在巩固好1994年我县基本消除麻风病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及监测、随访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新确诊病例。 ⑥手足口病防治 全县共报告手足口临床诊断病例128例,其中采集手足口病标本60份,经本中心检验结果柯萨奇病毒A16型阳性22份,非柯萨奇病毒A16型和肠道病毒71型的其它肠道病毒38份。 ⑦碘缺乏病防治 根据《云南省碘盐监测方案》如期完成了县辖内5个随机抽样点监测工作,完成8-10岁儿童(学生)202名儿童甲状腺筛查;未检出甲状腺肿大;采集 8-10岁儿童尿碘202份,检测孕妇尿碘样品 102 份;检测居民户食用盐304份;开展“5.15”碘缺乏病宣传1次。开展小学生和孕乳妇碘缺乏病健康教育7乡镇1次;完成小学生碘缺乏病知晓率问卷210人,完成孕乳妇碘缺乏病知晓率问卷105人。 (4)免疫规划工作 一是常规免疫工作。常规免疫疫苗总应种336816剂、实种323095剂、接种率95.93%,各类疫苗的接种完成情况为:乙肝疫苗接种率98.11%;卡介苗接种率96.17%;脊灰疫苗接种率97.02%;百白破疫苗接种率95.64%%;白破疫苗接种率93.84%;含麻组分疫苗接种率96.32%;A群流脑疫苗接种率93.13%;A+C群流脑疫苗接种率93.17%;乙脑疫苗接种率95.04%;甲肝疫苗接种率95.56%。 二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完成3岁以上人群新冠接种共3784剂,其中接种第1剂156剂,第2剂342剂,第3剂727剂,第4剂2559剂。所有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实现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电子化管理和数据报送。2023年已完成3岁以上人群全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三是免疫规划针对疾病和AEFI监测工作。系统报告AFP 1例、乙肝5例、流行性腮腺炎病例25例、疑似麻疹病例共上报16例,确诊麻疹风疹病例1例、排除麻疹风疹病例15例,乙脑疑似病例1例(已排除),无风疹、流脑确诊病例报告。期间共上报疑似接种异常反应9例,其中一般反应8例、偶合反应1例,无严重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发生。 四是儿童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和个案核查工作。2013年6月启用该系统。目前,县、乡各接种单位均能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建卡、录入、查询、修改和重卡个案的删除合并的操作,全部接种点能开展接种信息录入工作。各乡镇已将本辖区大部分2007年以后出生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全县现已录入上传2007年以后出生的儿童53602人。1-12月共接种常规疫苗40440剂,录入率100%。 五是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全省接种单位设置与规范化建设建议,我县根据当地实际,不断优化和进行规范化接种单位建设,在各乡镇卫生院的努力下,年内已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单位5个,现有规范化预防接种单位6个,正在建设尚未通过评审1个,未进行创建的乡镇卫生院接种单位1个。 (5)卫生检验及公共卫生工作 累计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9283人份,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因测序629人份;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健康证办理5246人;完成审核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404例;完成县辖区内10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开展县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及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卫生监测工作,调查基本情况8家;共完成水质检测306份,其中县城乡饮用水监测74份(城区饮用水12份,乡镇饮用水62份),其他部门委托检验200份,主城区城市水龙头水(市政供水)监测32份;完成霍乱病监测340份,结果全部阴性;收集填报学校卫生工作月报表9份,完成季报4份;完成碘缺乏病检测工作,检测尿碘、盐碘各304份;参加2023年全省尿碘、碘盐室间质评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完成麻疹抗体IgM检测14份、风疹抗体IgM检测14份;完成手足口病核酸检测60人份;完成公共场所消毒质量监测208家416份;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卫生监测任务学校5所、公共场所12家;完成辖区学生常见病体检7所学校1960人。 (6)慢性病防治与健康教育工作 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慢病防治与健康教育工作。以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重点,结合各个宣传日活动、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等,突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宣传,健康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全县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更换宣传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咨询宣传活动、个体化健康教育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全县各乡镇已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中共发放宣传资料达12种以上、88495份;播放音像资料6种以上、共播放1088次、时长2619小时;制作宣传栏89个,其中县级4个、乡(镇)卫生院14个、村卫生室71个,更换545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63次,接待咨询群众4528人;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510次,其中乡镇卫生院84次、村卫生室426次,覆盖群众8991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56156人次。开展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监测、急性心脑血管报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报告等工作:2023年主要报告2020年肿瘤数据(2020年发病率184.57/10万、死亡率为105.23/10万),并逐步完成2021—2023年的肿瘤登记报告数据;2023年急性心脑血管事件发病率395.29/10万、死亡率为73.31/10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病385例;2023年镇康县常住居民粗死亡率为838.08/10万,完成粗死亡率大于600/10万的要求。 (7)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 从2007年12月份开诊以来,门诊共入组治疗908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正在接受治疗18人,在治人员中艾滋病检测率为94.12%、丙肝检测率为92.31%、梅毒检测率为94.44%。 (8)边境维稳疾病防控工作 根据市、县前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省、市、县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认真落实好疫情(症状)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卫生消杀、检验检测、健康教育、风险处置等项工作。 2023年累计投入边境维稳疾病防控人员691人,投入车辆91车次,开展热烟雾空间灭蚊972万立方米,室内外环境含氯消毒剂消毒喷洒148800平方米;开展媒介监测14次,调查户数360户,调查积水容器255个;开展消毒消杀技术指导2次。确保无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疫情信息科、结核病防治科、公共卫生科(检验中心)、传染病防治科、艾滋病性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慢性病防治与健康教育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22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3.06万元,占总收入的68.87%;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92.80万元,占总收入的31.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1.15万元,增长35.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96万元,增长14.74%;其他收入增加384.19万元,增长124.4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支出。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二类疫苗成本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53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04万元,占总支出的52.60%;项目支出1200.42万元,占总支出的47.40%;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5.80万元,增长28.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8.57万元,增长61.76%;项目支出增加47.23万元,增长4.1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支出、新冠疫情防控外聘人员工资支出、二类疫苗采购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2.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41%。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6.60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测、传染病疫情处置及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等专项工作任务,达成有效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提升人均预期寿命等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42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卫生健康支出1200.42万元。其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差旅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5.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的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长期临聘人员劳务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60.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重大传染病工作所需的差旅费、试剂耗材费、专用设备购置费、长期临聘人员劳务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28.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差旅费、试剂耗材费、外聘人员工资;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6.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费、疾控能力提升疫情会商系统购置费、鼠疫及登革热防治试剂耗材费、气相色谱仪购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9.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85%。与上年相比增加175.37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支出、新冠疫情防控外聘人员工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2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9%。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445.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0.8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41.26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61.4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5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4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5.58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0.5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1.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32%,完成年初预算的38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1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8%,完成年初预算的55.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结束后,单位出差下乡次数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又因车辆购买年限长,维护费用支出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检业务,专家现场指导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90万元,增长161.55%。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29万元,增长166.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1万元,增长12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结束后,单位出差下乡次数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又因车辆购买年限长,维护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检业务,专家现场指导次数增加,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产生的接待费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16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0.87万元,固定资产1315.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2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9.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万元。2023年度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2532.45万元,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200.4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立以及实施,促进部门加强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核实数据。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1年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二是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三是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四是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五是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公开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5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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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1025镇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1024102922977 (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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