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镇康县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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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1-10-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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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113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镇康县委员会职能参照“三定”方案,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政治协商。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方针、重大政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专题协商。 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县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向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意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镇康县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8个(正科级):①办公室。负责综合运转,做好县政协全会、常务会议、党组会、主席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对有关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起草县政协综合性重要材料及有关文件的草拟等办文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做好与市政协办公室及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县政协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政协宣传信息和经验推广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保密、档案、信访、扶贫、综治维稳、资产管理、退休、后勤管理等内部管理事项;负责完成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②提案委员会。负责制定县政协年度提案工作计划和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组织征集提案,并负责提出审查立案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承办单位,检查和督查提案办理情况;组织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调查,提出意见建议;向县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报告提案工作,综合分析提案,组织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加强对县政协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评选表彰,推进提案公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完成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③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经济建设和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就全县经济建设和“三农”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完成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④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委员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就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完成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⑤文史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政协文史工作的统战特点和“三亲”特色,开展关于本县文史资料征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组织委员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就全县文化艺术文史和教育、科技、卫生、体育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完成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委员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就全县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完成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⑦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委员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就全县民族宗教领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服从服务中央总体外交战略,根据党和国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联系港澳台侨各界人士,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广泛凝聚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识和力量;按照县委对外事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归侨及侨胞的联谊活动,积极推动人民政协的公共外交;通过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完成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⑧委员联络和学习委员会。负责做好县政协委员、常委的联络、服务工作,协调委员参加调研视察活动;统筹和指导政协委员、机关学习研讨工作,编印学习资料,组织委员学习培训;负责县政协委员信息收集整理,做好委员履职管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通报委员履职情况,宣传委员先进事迹;承担县政协委员联合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县政协委员换届选举协商推荐、届中调整增补和任免委员等工作;协助做好在镇康的市政协委员、常委的联络服务工作;完成常委会、党组会、主席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镇康县政协紧扣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和履职实践融合推进,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干出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县政协始终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紧抓实,拧紧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常委会学习4次,主席会学习5次,机关早读会学习35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切实担负起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政协的主要工作是协商、主要工作方式是搭台、工作主旨是双向发力”的深刻内涵。 2、持续推动改革创新,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接续推进政协工作转型发展。 (1)以“3455”工程为抓手,深化落实政协党建“321”模式。统筹推进政协党组、委员联合党委、机关党支部、专委会委员党支部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创新。按照建设“三强”党组、争创“四好”联合党委、争创“五有”委员党支部、争做“五型”党员委员目标,构建形成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实现组织型党组织和功能型党组织协同发力,推动政协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提升。 (2)实施“一入二建四联”改革,打造新时代政协工作“动车组”。把全县149名县政协委员编入7个专门委员会,新建7个专委会委员党支部和14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委员学习小组”,完善委员联合党委“四联”机制,按照“十个有”标准,在乡(镇)规范建成专门委员会委员党支部活动室7个,不断优化“两个全覆盖”体系,促进政协党建“321”模式在镇康落地落实。同时,建立党支部党员委员微信群及全体委员微信群14个,创建“镇康政协”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发布工作动态、推送学习资料,搭建委员知情明政平台。 (3)以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为引领,创建“四型”政协机关。围绕“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要求,着力提升政协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引领创建“学习型、书香型、创新型、服务型”政协机关,推动党建与履职深度融合,在党建引领履职工作中释放政协新活力。 3、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双向发力实效。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为促进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1)高质量组织全会协商。圆满召开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关键问题和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事关民生问题开展协商讨论14场次,提出建议意见168条,所提建议意见以建言资政专报形式报县委,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切实履行了政协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2)高质量抓实协商议政。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事关民生问题,高质量抓好协商议政、调研视察、民主监督各项工作,广泛凝聚共识,不断提高建言资政的能力和水平。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务会议对政府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协商讨论,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双胜利贡献智慧和力量。组织委员对全县澳洲坚果产业发展情况、水与城镇化建设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情况开展调研视察,分别形成建言资政专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抓好建议意见的吸纳落实。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听取职能部门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为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建诤言、献良策、谋实招;高度关注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开展全面推行落实河(湖)长制情况视察,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作出政协努力。委派政协委员担任部门特邀监督员,组织60余人次对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积极配合市政协对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中缅经济走廊边境合作区建设等课题开展视察,对“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中小学生营养餐改善、加快沿边小康村建设、加快边境贸易发展、《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7项专题开展协商。 (3)高质量抓实提案办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提案征集审查工作,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100件,创历史新高。共立案88件,立案率88%,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48件,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13件,政法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提案27件。制定印发《政协镇康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对提案审查立案、交办督办等关键环节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立案的88件提案全部办复,办复率达100%,其中A类提案36件,B类提案46件,C类提案6件。 (4)高质量做精文史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政协文史工作“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认真组织专委会成员和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在临沧史料专辑·镇康篇》编撰工作,共收集稿件38份,修编上报市政协24份,超额上报2份。加强与国家、省、市宣传媒体的联系,抓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撰写报送了一批高质量的信息稿件,其中:人民日报客户端采用1条,中国三农网采用1条,学习强国采用1条,云南网采用1条,云南政协报采用4条。其中有3条信息得到市委、市政协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 (5)高质量抓好凝聚共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独特优势,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画好最大同心圆。注重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利用传统节日走访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强与缅甸华人华侨和港澳台侨界人士交流交往,向他们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引导他们关注镇康发展,协助解决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稳定。召开春节茶话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加强与各人民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合作,为他们知情明政、议政建言搭建平台,努力营造广开言路、畅所欲言、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政治环境。 4、深入开展“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打造镇康政协“出新出彩”的履职新品牌。按照省、市政协“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的方法路径、规则流程,创新推行三个“1+2”工作机制,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提升边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让政协协商民主在边疆大地焕发新的活力。 (1)建立“1+2”保障机制,确保“协商在基层”工作高位推动。县政协党组积极向县委汇报,主动争取县委对“协商在基层”工作的领导,及时将“协商在基层”工作纳入县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委、乡(镇)党委分别建立了“协商在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协商在基层”工作实施方案和“协商在基层”工作规则两个配套文件,从党委层面明确了“协商在基层”工作目标、运行机制、协商主体和流程规范。“1+2”保障机制搭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运行模式,形成全县上下“一盘棋”,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互融互促、同频共振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新实践。 (2)实行“1+2”挂联机制,推动“协商在基层”工作主体下沉。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的思路,组建乡(镇)协商议事会议,建立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专门委员会挂包乡(镇)履职组和协商议事会议机制,形成“专委会+委员履职组+乡(镇)协商议事会议”的“协商在基层”联合体,分别在县级、乡(镇)层面设立协商议事人才库,并根据议题遴选产生协商主体。同时在全县规范建立7个乡(镇)“政协委员之家”和75个村(社区)协商议事室为协商场所,形成委员“唱主角”、多元“齐互动”、上下“一频道”的协商议事平台,延伸了政协工作手臂,畅通了边疆各族群众参与基层协商的渠道。 (3)抓实“1+2”督评机制,促进“协商在基层”工作成果转化。建立协商意见交办督查反馈机制,采取党办督查、纪委问效、协商议事会议监督三种方式跟踪协商意见落实情况,确保协商成果有效转化;通过“办前走访、办中随访、办后回访”的方式实时反馈协商意见办理进展情况。开展协商议事会议成员和群众满意度两项测评,让协商链条有效闭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征集到协商议题54个,完成协商议事活动3场(次)。军赛民族乡红岩自然村“一寨三县三乡六村”人居环境共商共建共治协商议事会议,被定性为全省“协商在基层”工作的“转折点”,成为市政协主要领导参加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口头发言列举的典型案例之一,得到市委浩东书记“切入点找得准,方式得当,有效果”的批示。南伞镇刺树丫口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协商议事会议,成功探索了庭院协商的方法路径,成为“协商在基层”工作的又一成功案例,得到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万春书记的批示认可。勐堆乡蚌孔村“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爱国卫生‘清垃圾’专项行动”协商议事会议,得到了市政协和县委的高度肯定。 5、主动融入工作全局,干出政协工作新样子。县政协始终把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作为政协履职的重要内容,主动融入和服务工作大局,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1)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迅速采取行动,向全县各级政协委员发出疫情防控倡议书,号召全体政协委员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县政协7名处级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包制度,压实疫情防控要求,督促抓好挂钩乡(镇)、挂钩村的疫情防控工作,探索建立“领导包防、卡点布防、小分队巡逻”点线面拉网式管控的全民防控机制,同步指导好7家挂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随着缅方疫情形势日益严峻,2名副主席抽调边境村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分段管理工作,3名干部长期参与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工作。县政协机关39名干部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挂联户的政策宣传、防疫知识宣传、人员动态管理等各项工作,助力织密织牢新冠肺炎疫情“内强防控、外防输入”防控网。 (2)抓实脱贫攻坚助推工作。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六个助推”行动,广泛动员政协委员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县政协7名处级领导抓实14个挂钩村帮扶工作,县政协机关累计抽调4批次6名同志参与脱贫攻坚“百日清零行动”、脱贫攻坚普查和动态管理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政协贡献。 (3)助力服务好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做好企业和产业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县委安排,县政协处级领导认真落实挂钩服务企业制度,深入企业调研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就优化企业政策环境、强化金融服务等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协助抓好澳洲坚果、核桃、茶叶、咖啡、橡胶产业,助推全县重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助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移风易俗、禁毒打零收戒等工作。及时发出倡议,动员全县各级政协委员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以实际行动,团结和带领各界群众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委员作用,展示委员风采。 6、打牢履职尽责基础,自身建设力度不断加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引领,不断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改进履职方式,积极探索提升新时代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 (1)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按照县委的部署,认真抓好县政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提请县委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县委层面作出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在加强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队伍、政协机关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修订《县政协建言资政专报机制》《中国共产党镇康县政协委员联合委员会主要工作规程》《专门委员会委员党支部工作简则(试行)》等多项规章制度,从制度、机制方面进一步规范程序和要求,推动工作实践有序高效开展。 (2)委员队伍不断优化。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18字要求,加强委员履职服务和管理,及时优化调整政协委员。建立委员学习长效机制,依托专委会委员党支部切实加强委员队伍教育、培训、管理,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建立委员履职档案145份。以举办委员讲坛、设立委员书屋等形式,拓展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和平台,帮助委员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协工作特点规律,全面增强履职本领。 (3)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围绕打造“一流政协机关、一流政协队伍”目标,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引领,深入实施“学习型、书香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创建,突出机关政协文化、党建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氛围,机关服务委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改“两违”问题3个,“活人墓”问题8个。深入开展“转思想、转方式、转作风”活动,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新转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足,各项履职工作得到了市政协和县委的高度肯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镇康县委员会,设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正科级):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史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委员联络和学习委员会等8个内设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79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38%,比上年同期增26.4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累计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度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4.86万元,占总收入的0.61%,比上年同期减86.12%,主要原因分析:收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收镇康县扶贫办拨入2019年驻村工作队员补贴;收市政协拨入市政协委员工作经费;收市政协拨入市政协委员履职为民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78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42万元,占总支出的99.53%,比上年同期增20.8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累计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幅度大,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项目支出3.62万元,占总支出的0.47%,比上年同期减57.7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项目为省政协下达改善基层办公条件经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42万元。与上年同期639.33万元相比增21.9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累计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幅度大,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8.30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万元。与上年同期8.57万元相比减57.75%,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为边境维稳经费;省市下达基层政协改善办公条件专项经费支出,开展工作情况为用于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及政协活动场所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同期623.60万元相比增26.4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累计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幅度大,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8%。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具体功能分类:2010201行政运行585.54万元;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62万元;2010204政协会议26.32万元;2010206参政议政8.69万元;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1.6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具体功能分类: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5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92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具体功能分类: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2.1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预算的24.79%。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的3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2.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20年度较上年相比,脱贫攻坚工作量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9.26万元相比减少4.60万元,下降49.7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0万元,下降5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20年度较上年相比,脱贫攻坚工作量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6万元,占97.85%,与上年同期9.26万元相比减少4.70万元,下降50.8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度较上年相比,脱贫攻坚工作量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2.15%,与上年同期0万元相比增加0.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因协商在基层工作需要,有相应的接待费开支,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协商、议政、疫情防控、视察、调研、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政协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0万元,与上年同期93.02万元相比增加31.18万元,增长33.5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办公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政协机关正常的工作运转,用于政协全会、协商、议政、疫情防控、视察、调研、脱贫攻坚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66.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10万元,固定资产1173.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6.2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7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 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参政议政。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向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意见。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131001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镇康县委员会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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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协2020决算公开导出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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