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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镇康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2-11-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精准部署,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年内局党组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会8场次,专题学习15场次,专题培训142人次,专题宣讲54人次,开展系列活动169人次,专题组织生活会9人次,为民办实事27场次,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到医保基金监管、医保业务经办、待遇保障落实等具体工作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变化和实效。

2)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扛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召开23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部门党建等重点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组织生活建设等工作。狠抓理论武装,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职工主动参与,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重大问题班子集体决策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机制。年内开展警示教育10场133人次、廉政谈话22人次,签订廉政责任书8份,筑牢廉洁“防火墙”,防患于未然,年内无领导干部和职工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4)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健全党组领导、分工明确、执行有力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股室、局中心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深化理论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职工将意识形态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打造讲政治、有情怀、敢担当、能奉献的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5)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长足动力,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促医疗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2.积极担当作为,全面抓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

1)抓好参保工作。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6826人(其中:职工参保9701人,城乡居民参保167151人),参保率99.21%。生育保险参保7562人,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475人。

2)认真落实医保待遇。截至8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437万元,其中:统筹金846万元,个人账户16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606.03万元,其中:支付2020年医疗费48296人次,649.15万元,支付2021年医疗费579610人次,5956.88万元。生育保险支付156人次,173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支出15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支出151.34万元、城乡居民支出463.1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405.82万元,其中:医疗费支付3003人次,177.83万元,资助参保支付27024人227.99万元,资金结余1520.17万元,资金使用率21.07%。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付1人1.44万元,结余297.66万元,结余率99.8%。建档立卡兜底保障支付46.74万元。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有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566户38136人,其中: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7834人,职工243人,外地居民参保12人,服役14人,服刑12人,大学生参保9人,死亡12人,参保率100%。享受普通门诊报销122920人次,498万元,实际报销比例60.68%。享受28种门诊慢性病报销6943人次,268.2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6.18%。享受住院报销4707人次,1868.74万元,其中:基本医保1601.6万元,大病保险100.32万元,医疗救助117.41万元,兜底保障49.4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75.47%(含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的结算信息)。同时,按照《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医保发〔2021〕58号)文件精神做好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将监测到的重点数据信息与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进行共享。

4)加强基金监管,守好用好群众“救命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持基金严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整治,稽查全县定点医药机构127家次,处理违规医疗机构65家次、零售药店36家次,查处违规资金64.09万元,其中:本金31.43万元,违约金63.66万元。规范两定机构协议管理,与县内49家零售药店和11家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并严格监管,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考核。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6场次,播放宣传教育视频56场次,通报违纪违规案例7起,发放问答手册930份,粘贴宣传海报334份,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5)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年初,市局下达镇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打包付费年度指标11939.82万元,在提取县风险调剂金119.40万元后,剩余资金打包县医共体总医院11396.42万元、县宏达中医院424万元。截至8月31日,全县共发生统筹基金报销8197.83万元,打包付费月累计超275.84万元,月累计基金使用率103.48%。

6)加强医药服务监管,落实药品采购配送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目录,强化宣传引导,做好落地情况监测。认真贯彻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做好异常监测并及时解决。督促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配送购销协议,规范配送行为。根据市级下达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和任务的要求,部分集中采购药品已超额完成采购任务。

7)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配合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量达参保人数的76.33%,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开通并接入,结算覆盖率逐步提高。

8)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断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全县实现11家定点医疗机构、21家定点零售药店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

9)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持续强化贯彻落实医保政策督察督办和跟踪问效,着力规范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各环节审核工作细则。狠抓医保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和窗口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

10)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特殊时期医疗保障报销政策,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跟踪疫情防控预拨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医共体及时拨付成员单位疫苗接种费用。不定期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医药物品保供稳价。2020年2月预拨至县医共体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专项费用100万元,截至目前发生医保费用34.95万元;市局拨付至医共体总医院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147.68万元(8元/针);医保资金报销核酸检测52315人次,352.51万元。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员投入做好局机关、社区责任网格和边境责任卡点的疫情防控工作。抽调1名副局长参加县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1名副局长到缅甸果敢参加杨龙寨隔离点建设对缅协调工作、16名干部轮班参加卡点和网格的值班值守。

11)巩固拓展健康教育和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2021年10月31日止,单位开展健康教育讲座2场次,其他健康教育活动3次,召开健康教育会议2次,爱卫月开展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及大扫除1次,开展世界无烟日和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会议1次,每周五对网格管理区域和办公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每周五开展创建巡察检查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县城、美丽县城和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医疗保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医疗保障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0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43%,比上年同期减3.3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部分医疗救助资金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4.06万元,占总收入的0.57%,比上年同期增170.6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增加了疫情防控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4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7万元,占总支出的99.86%,比上年同期减41.9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部分医疗救助、医疗兜底资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02万元,占总支出的0.14%,比上年同期减99.67%,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继续支付部分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9.7万元。与上年同期1275.22万元相比减41.9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部分医疗救助、医疗兜底资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9.40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3.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万元。与上年同期305.53万元相比减99.67%,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2020年度继续支付部分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2021年本单位无重大项目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同期1229.73万元相比减40.0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部分医疗救助、医疗兜底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71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在职人员及部分预算单位的单位部分大病医疗保险费;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支出427.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医疗机构医疗救助资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资金;2101501行政运行255.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24.89%。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3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5.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导致我局减少了下乡、出差及公务招待的次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0.76万元相比增加0.93万元,增长122.3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5万元,增长35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6.1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因疫情防控工作及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占71.19%,与上年同期0.27万元相比增加0.95万元,增长351.8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因疫情防控工作及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27.22%,与上年同期0.49万元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6.12%,主要原因分析:因疫情影响,接待费用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46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万元,与上年同期42.74万元相比减少2.44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3万元,固定资产35.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3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同期无变动,在建工程同期无变动,无形资产同期无变动,其他资产同期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41

 

13.13

 

35.48


18.5


16.98



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401111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XLS20221103114945435.xls

 

  
附件【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决算公开报表.XLS2022110311494543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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