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镇康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2-11-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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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 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做好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村、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县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纠纷的调处事务;指导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纠纷的调处;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门户楼牌管理。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 保障工作,做好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完善救助机制,各项救助工作有效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多措并举,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事业取得新进展;扶弱助残,强化服务,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协调推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扎实开展;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3.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4.抓好民政“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抓好续建、新建项目工作。 5.持续抓好党建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92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0.56万元,占总收入的93.89%,比上年同期16810.67万元相比减少66.92%,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361.81万元,占总收入的6.11%,与上年同期128.01万元相比增长182.64%,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增加了疫情防控期间老年护理院附属设施建设临时饮水管道架设资金16.2万元、民政工业园区项目隔离点改造专项资金7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191.8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64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5万元,占总支出的3.39%,与上年同期515.37万元相比减少3.7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到5月份,基本支出相对减少;项目支出14147.08万元,占总支出的96.61%,与上年同期14107.17相比增加0.28%,主要原因分析:工程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加快,项目支出小幅度增长;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5.85万元。与上年同期515.37万元相比减少3.7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到5月份,基本支出相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32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8.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47.08万元。与上年同期14107.17万元相比增加0.2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加快,项目支出小幅度增长。重大项目的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802款项民政管理事务284.8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工资、春节慰问支出、婚姻登记工本费、敬老院运转经费; 20810款项社会福利1132.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高龄补贴,拨付骨灰堂、儿童福利院、老年护理院项目建设资金; 20811款项残疾人事业519.6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819款项最低生活保障2894.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有效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 20820款项临时救助519.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缓解其生活困难; 20821款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675.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20825款项其他生活救助7729.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边民补贴及原大队小乡干部生活补助; 20899款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园区社会福利园作为隔离点的改造支出及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21016款项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34万元,主要用于德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22960款项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76.4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公益性公墓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49.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6%。与上年同期13812.1万元相比增长0.99%,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有序推进,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加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小幅度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及公积金、保险缴纳,发放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边民补贴以及拨付骨灰堂、儿童福利院、老年护理院、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项目资金。按科目分类支出明细如下: 2080201行政运行444.13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71.4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9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249.15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372.92万元,2081004殡葬479万元,2081006养老服务31.62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27.86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0.27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604.44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511.45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3万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98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支出671.05万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729.3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按科目分类支出明细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0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84万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5.35%。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3.92万元相比减少0.85万元,下降21.68%。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1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85.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修理部分费用暂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占98.7%,与上年同期3.64万元相比减少0.61万元,下降16.76%,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修理部分费用暂未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1.3%,与上年同期0.28万元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85.71%,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低保核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民政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1万元,与上年同期39.56万元相比减少9.45万元,下降23.89%,主要原因分析:截至年底有尚未支付的公务用车修理费、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239.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2.9万元,固定资产751.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441.06万元,无形资产54.2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83.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273.1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3.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动,在建工程增加754.2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58万元,其他资产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201111 |
附件【镇康县民政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2022110703593358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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