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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镇康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5-03-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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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情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的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应急消防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职能转变。镇康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8.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镇康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镇康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落实镇康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镇康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镇康县应急指挥部指令。

(5)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水务局、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镇康县应急管理局,以镇康县应急指挥部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二是与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镇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镇康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减灾股、救灾股、安全生产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审批股)、镇康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控事故隐患,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着力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落实,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四方责任”。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强化安全培训、应急准备和监管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3.继续抓实防灾减灾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持续加强对各类灾害信息的预警研判,加强对“1262工作机制”的教育宣传力度,提升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4.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理顺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切实提升全县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人(公务员14人,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无超编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27, 037.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52,037.3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5,000.00元。

与上年的4,925,637.09元对比减少173,599.76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52,037.33元,其中:本年收入4,752,037.3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52,037.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的4,716,412.09元对比增加35,625.24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府编外长期临聘人员增加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27,037.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52,037.33元,其中:基本支出4,554,132.33元,与上年的4,357,894.89元对比增加196,237.44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新工资津贴基数增加,增加了政府编外长期临聘人员及退休,增加了10.27事件处置资金预算;项目支出197,905.00元,与上年的358,517.20元对比减少160,612.20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预算及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开数据取02-1表支出

1.204公共安全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采购镇康县中缅边境10.27事件处突应急物资;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99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各类保险及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3.210卫生健康支出175,29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交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4.221住房保障支出276,43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交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5.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28,32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6%。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工资(包括编外人员工资),支付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日常运行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公开数据取04基本支出表,05-1项目支出表对应的经济科目支出

1.301工资福利支出3,802,675.93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675.93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2%。其中:30101基本工资907,7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30102津贴补贴1442136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30103奖金441,464.67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和2024年度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优秀公务员奖;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576.16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555.67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451.31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276,432.12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公积金;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0,3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编外长期临聘人员工作及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48,54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4%。其中:30226劳务费53,400.00元,30205水费1,000.00元,30206电费7,200.00元,30201办公费25,000.00元,30207邮电费18,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8,154.80委托业务费62,905.00元,专用材料费50,000.00元。

3.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81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其中:退休费30302退休费153,417.60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部分工资,30305生活补助247,400.00元,用于支付春节值班值机单位和受灾群众慰问金及各村委员会灾害信息员工资。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合计60,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10,000.00元,下降95.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较上年减少125,00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减少,接待人数减少,部分接待费计划用上级资金支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85,000.00元,下降89.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85,000.00元,下降89.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出车次数减少。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50,000.00元。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如下:

1.应急管理工作经费:该项目申报资金5.17万元,预算绩效批复1万元。预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提升灾害防控能力,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筑牢防汛“安全提”。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物资管理、调拨、使用机制,强化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聚焦实战,梳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强化社会应急力量的培育管理。2025年,至少检查非煤矿山17座,检查覆盖率达98%以上。

2.宣传工作经费:该项目申报资金23万元,预算批复1万元。预算绩效目标:依据《临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临沧市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镇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镇康县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镇康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1.开展好2025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10.13”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2.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次不低于150人次;3.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低于88户(次);4.辖区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17座以内;5.购置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并通过验收;6.亿元地区 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安全事故同比下降。

3.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专项资金:该项目申报资金6.29万元,预算批复6.29万元。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开展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开展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工作,使全县广大群众对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更加了解;使40%以上农户自愿参与农房地震巨灾保险,确保受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住房得到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4,600.00元,与上年的94,600.00元对比增加10,000.00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均500元的车辆租赁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镇康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521,050.09元,其中,流动资产85,813.08元,固定资产1,243,500.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政府储备物资1,191,737.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9,662.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2,220.65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政府储备物资增加1,191,73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预算06表)。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2.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采购预算表(预算06表)。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部门政府采购采购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3.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4.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09-1表)。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5.2025年新增资金配置表(配置表10)。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6.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表11)。镇康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5000111

  
附件【附件1-2:镇康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2025032503585662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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