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5-03-2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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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200000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木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林业建设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本县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林木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林木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审核监督林木资源的使用;监督全县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组织开展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和木竹检查站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行政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森林草原防火股。内设5个事业机构,包括:镇康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中心(镇康县林长服务中心)、镇康县营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站、镇康县林业种苗和技术推广站、镇康县国有林场管理站(镇康县澡塘坝国有林场)、镇康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重点介绍2025年度工作任务。 1.提升林草资源管护水平。以林长制为抓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林草普法进企业、进林区、进村入户活动,强化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监管。不断加强森林督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涉及违法使用林地、草地的做到快查、快办,坚决遏制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林草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灾害监控与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做好林草资源及经济林果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特别是境外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治工作,确保防治率达100%。开展2025年度林草防火和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宣教常态化,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火意识贯彻到位,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2.推进国土绿化厚植底色。坚持生态优先、绿化先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人工造林和义务植树有机结合,积极拓展造林空间,不断改善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结合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加快发展绿美+苗木、绿美+乡村等“绿美+”产业,打造一批“森林村庄”示范点,抓实苗木保障基地建设,确保绿美建设苗木自给率、乡土树种使用率达标。深化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调动各方面参与国土绿化的积极性,持续提升全县国土绿化品质。 3.推动“两山”资源价值转化。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发展之路,围绕林业碳汇交易和碳汇能力、潜力提升,加强林业碳汇项目和人才储备,进一步增添绿色发展动能。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积极推广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全力抓好林下经济培育发展,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蜂等“林+”产业,打造一批示范基地,走出一条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之路。 4.构建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围绕壮大“资源经济”的目标要求,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扶持。深化运用好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强化已建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转,加大对临沧坚果提质增效六项管护关键核心技术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地产出水平和质量,鼓励和支持3户临沧坚果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加大产品研发,依靠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以省级林草特色产业园为平台,围绕“园区聚产业”的总体思路,加大对核桃、竹木加工企业的招商力度,统筹推动核桃、竹木等其他林产品的初加工与精深加工以及综合利用的协调发展,不断健全林产品加工体系,补齐全产业链建设短板。 5.全面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镇康县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十条措施》,严抓“四风”和廉政纪律不松懈,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运用“林草学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履职能力,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新时代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40人(公务员11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21725.22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14908.2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的12054762.85元对比减少2233037.63元,下降18.52%,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14908.22元,其中:本年收入9014908.2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14908.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的9653337.42元对减少638429.2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人员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21725.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014908.22元,其中:基本支出7534708.22元,与上年的7895337.42元对比减少360629.20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人员减少,人头经费、各类保险、工资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480200.00元,与上年的1758000.00元对比减少277800.00元,下降15.8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镇康县澡塘坝防火巡护步道项目、镇康县生物种群调节(野猪猎捕)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绿化城市县城面山美化绿化项目等资金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707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0%。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每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退休干部每月工资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33665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部门在职干部每月医疗、生育保险支出。 3.213农林水支出68787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0%。主要用于部门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培育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49243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每月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6419206.42元,(其中:基本支出6419206.42元,项目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1%。其中:30101基本工资181962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工资发放;30102津贴补贴1085094.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津贴补贴支出;30103奖金336318.00元,主要用于部门优秀公务员奖、公务员基础性绩效支出;30107绩效工资162746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9680.1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0483.0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114.7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出;30110职工;30113住房公积金492432.48元,主要用于部门在编人员全年公积金清算。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304.4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04.4元,项目支出148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5%。其中:30201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637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办公支出;30205水费3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全年用水费用支出;30206电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全年用电费用支出;30211差旅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出差、下乡等产生的差旅费支出;30228工会经费36392.40元,主要用于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会委员会办公、会员活动、福利、慰问等费用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车加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222512.00元,主要用于部门车辆租赁费用和部门行政人员每月公务交通补贴。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7397.4元,(其中:基本支出607397.40元,项目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其中:30302退休费554621.40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干部没有工资支出;30305生活补助52776.00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9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三公”经费合计120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00元,增长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00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00元,增长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20000.00元。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2025年县级配套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 1.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2025年实现地方季节性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1支/县; 2.按年度计划及时购置防火物资,完成采购入库; 3.全面提升我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森林防火宣传覆盖率达9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结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开展2025年度林草防火和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宣教常态化,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火意识贯彻到位,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200.00 元,与上年的186120.00元对比增加3080.00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机构改革,虽有4名工作人员调出,但今年增加了行政人员人均500元的车辆租赁费预算,故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1584537.64元,其中,流动资产12533316.25元,固定资产2358539.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682572.20元,无形资产10109.4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5760.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5770.04元,流动资产减少168232.56元,无形资产减少1758.12元,在建工程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支出预算表。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2.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3.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镇康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4.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县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5.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6.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200111 |
附件【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328052119847.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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