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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公安局  作者:镇康县公安局  时间:2025-03-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71300000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警察大队是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有: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2.组织指导森林警察队伍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专项斗争和林业重点整治工作;3.落实森林警察队伍基层基础业务建设,指导管理和监督控制辖区内的林业特种行业,建立健全各种综合治理措施和防范机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4.加强法治建设,负责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把关涉林案件质量,监督执法办案程序,建立健全警务督察机制和错案追究制度;5.负责大队的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6.督办和反馈上级机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7.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8.协助县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案件工作;9.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法制室、镇康县公安局南伞林区派出所、镇康县公安局勐堆林区派出所、镇康县公安局凤尾林区派出所。

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毫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确保队伍绝对忠诚,严守纪律规矩,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真严肃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强化队伍党性锻炼,抓好理想信念和意识形态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廉洁纪律意识,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

2.强化能力提升,推动工作落实。组织民辅警参加线上线下“环食药知”领域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借力市局、县局经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运用,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环食药知”领域的风险研判预警,巩固深化工作成效,监督执行好案件办理相关制度,发挥基层中队优势。

3.健全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一是加强与内部警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在信息共享、阵地控制及特情耳目建设上加强合作,提升获取情报能力,做到及时发现、查处案件线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沟通协调检、法两院,完善联合工作机制、案件会侦制度等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形成案件办理工作合力。

4.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做好宣传教育。管控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做好涉“环食药知森”服务、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落实相关奖励措施,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环食药知森”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公务员16人,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43371.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43371.5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元。

与上年的6312397.02元对比增加30974.55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增加红岩疫情防控查缉点大棚建设工程欠款资金项目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43371.57元,其中:本年收入6243371.5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43371.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的6272397.02元对比减少29025.45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退休1人,各项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43371.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43371.57元,其中:基本支出5520171.57元,与上年的5599197.02元对比减少79025.45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退休1人,各项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23200元,与上年的673200元对比增加50000元,增长7.43%,主要原因是增加红岩疫情防控查缉点大棚建设工程欠款资金项目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534118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5%。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机关公用经费以及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其中:

(1)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3056694.41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公用开支;

(2)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74488元,主要用于保障辅警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业务装备经费;

(3)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5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经费。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59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工资,其中: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448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159.6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210卫生健康支出21047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保障医疗保险及疫情防控期间大棚建设支出,其中:

(1)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大棚费用;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0945.8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32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等。

4.221住房保障支出25511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其中:

(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5119.71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4991314.93元,(其中:基本支出4991314.93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5%。其中:30101基本工资726432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1506789.60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各项津贴补贴;30103奖金391048.17元,主要用于保障优秀公务员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公务员基础性绩效;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0159.62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945.83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32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等;30113住房公积金255119.71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11288元,主要用于保障辅警工资福利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42424.64元,(其中:基本支出432424.64元,项目支出5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9%。其中:30201办公费7178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年办公费支出;30205水费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办公用水;30206电费1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办公用电;30207邮电费1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邮电费及电话费;30209物业管理费162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垃圾清运费;30211差旅费3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办公办案差旅费;30213维修(护)费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30214租赁费96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公安网网络租赁费;30217公务接待费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公务接待开支;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228工会经费14528.64元,主要用于保障2025年工会经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7896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2025年租车费。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432元,(其中:基本支出96432元,项目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其中:30302退休费8448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工资;30305生活补助11952元,主要用于保障王海成遗属补助。

4.310资本性支出21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其中: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期间大棚建设费用;31002办公设备购置163200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办公装备设备。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三公”经费合计305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52000元,较上年减少125000元,下降33.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88.2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元,较上年减少110000元,下降30.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元,较上年减少110000元,下降30.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50000元。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3000元。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为:办理各类案件数大于等于30起,开展日常巡逻及宣传次数大于等于50次,案件破案率大于等于90%,及时开展日常巡逻及宣传,经济成本不超过510000元,重大生态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有效维护环食药知领域安全,部门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2424.64元,与上年的358175.92元对比增加74248.72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人均500元的车辆租赁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583221.93元,其中,流动资产76233.29元,固定资产3506988.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2655.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254.1元,固定资产减少163401.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10640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预算06表)。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2.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3.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4.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5.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6.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镇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无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71300111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县区版202503280519262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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