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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来源:镇康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5-03-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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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负责规定权限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指导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6.负责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负责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救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委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镇康县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心

2.镇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镇康县婚姻登记中心)

3.镇康县救助管理站(镇康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4.镇康县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四个体系”,强化“两个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习惯“过紧日子”,持续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2.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保持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提高主动发现、精准救助能力。加强政策宣传与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实现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全覆盖、不重复。加强动态管理,继续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各项工作,按月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3.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持续抓好入户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用,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抓紧抓牢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和覆盖面。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转型,力争完成一所“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转型。探索公建民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培育1户“家政+养老”的服务企业,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延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使社区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日间照料服务。

4.加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一老一小”关爱服务887行动,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度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强化部门联动,用好“五方联动”工作协调机制,针对“一老一小”的服务事项、项目支持、服务流程等,梳理相关职能部门政策资源,确保“一老一小”各项政策落地不漏一项,应享尽享。整合行业部门力量,精准对接“一老一小”服务需求,制定服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督促落实,持续加大关爱服务“一老一小”工作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健全完善“一老一小”部门挂钩、党员干部“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帮扶机制,挂钩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帮扶责任人走访1次帮扶对象,村(社区)“两委”成员每月至少探访1次失能留守老年人,村(社区)儿童主任每月至少联系1次、每季度入户走访1次留守儿童家庭,并根据不同需求,分类制定帮扶方案,实现精准帮带。

5.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10个专项行动治理工作,集中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进一步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乡镇管理使用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引导树立殡葬新风尚。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凝聚部门合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培育社区慈善,推动慈善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区),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激发社区成员积极参与社区慈善公益的内生动力,推动社区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凝聚群众力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积极担当作为,不断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6.认真谋划项目,夯实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基础。一是加快福利园区附属工程建设,争取2025年上半年完成初验;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快完成社会福利园区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安装,让福利园区项目尽快投入使用;三是向上争取资金,采购安装一套遗物焚烧炉及其尾气处理设备,提升殡仪馆服务保障质量;四是向上争取资金,完成凤尾敬老院和勐捧敬老院的电梯采购安装,提升敬老院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服务保障能力;五是向上争取资金,2025年在全县七乡(镇)新建18个行政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2人(公务员8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320300.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872434.8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1887.76元。

与上年的85202450.04元对比增加1117850.02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年初预算金额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872434.82元,其中:本年收入85872434.8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872434.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的84472295.59元对比增加1400139.23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年初预算金额增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320300.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872434.82元,其中:基本支出5452377.18元,与上年的6125581.59元对比减少673204.41元,下降10.99%,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80420057.64元,与上年的78346714元对比增加2073343.64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年初预算金额增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542684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及本部门的机构运转经费、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发放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边民补贴、高龄津贴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

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059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499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4795861.46元,(其中:基本支出4795861.46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其中:30101基本工资941136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644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独生子女费等津贴补贴支出;30103奖金2115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础性绩效、年终奖、优秀奖支出;30107绩效工资81735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规范后绩效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4405.12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142.27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135.19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人员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264998.88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2040元,主要用于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发放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56914.72元,(其中:基本支出311914.72元,项目支出2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其中:30201办公费293060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转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征订支出、敬老院及殡仪馆运转经费、婚姻登记管理经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经费支出;30205水费6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转水费支出;30206电费7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转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24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转网络费、电话费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5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30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部分保险支出;30228工会经费18822.72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开展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油卡充值、修理费、过路费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403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车辆租赁费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119658.64元,(其中:基本支出344601元,项目支出7977505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其中:30302退休费32418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0305生活补助72658238.2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补助、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边民补贴;30306救济费7137231.44元,主要用于发放低保、特困等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其中:30901房屋建筑物购建400000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院、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工程款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合计61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1000元、较上年减少119000元,下降66.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5000元,较上年增加600元,增长13.6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5年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预计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000元,较上年减少119600元,下降68.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00元,较上年减少119600元,下降68.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低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计划为全县符合对象9500人发放农村低保,达到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目的。通过宣传政策、按时发放农村低保资金,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95%,满意度达到90%。

2.农村特困供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计划为620人发放农村特困资金,达到统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目的。通过宣传政策、按时发放农村特困资金,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95%,满意度达到90%。

3.80至99周岁高龄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为全县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3710人发放高龄津贴,达到提升高龄老人生活水平、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长效机制的目的。通过宣传政策、按时发放高龄津贴,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95%,满意度达到90%。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为全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象4263人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达到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其生活质量、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切实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的目的。通过宣传政策、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95%,满意度达到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4060元,与上年的114210元对比减少10150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公务员退休4人调出1人,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减少21150元,同时增加车辆租赁费预算11000元,故机关运行经费总体减少1015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镇康县民政局资产总额86934773.19元,其中,流动资产5785930.95元,固定资产8240443.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2413754.54元,无形资产494643.8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90589.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6729.08元、固定资产减少106859.56元、在建工程增加710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5821.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8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0641.58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预算06表)。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2.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3.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4.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5.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6.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无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200111

  
附件【镇康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3007555737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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